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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記號還是作記號

語言本來就是用來使用的,人民群眾約定俗成的寫法就是最正確的解釋,壹般來說這個詞應該寫作”做記號“有關解釋如下:

壹、有關這兩個字”做“和”作“的解釋:

1)做

1 制造:~衣服|用著木頭~張桌子.

2 寫作:~文章.

3 從事某種工作或活動:~工|~事|~買賣.

4 舉行慶祝或紀念活動:~壽|~生日

5 充當;擔任:~母親的|~官…(不打了)

6 當做:什麽可以~什麽

7 結成(某種關系):~親|~對頭…(不打了)

8 假裝出(某種模樣):~樣子|~鬼臉…(不吖了)

2)作 1 起:振~|壹鼓~氣…(不打了)

2 動 從事某種活動:~孽|作報告

3 作品:佳~|傑~|成功之~

4 裝:~態|裝模~樣

5 動 當成;當作:~保|認賊~父|~廢

6 發作:~嘔|~怪

二、有關這兩者的區別解釋如下:

①適用的範圍不同。用“做”的地方大多都可以換用“作”;但有的用“作”的地方,卻不能用用“做”,如“槍聲大作”、“成功之作”等。

②所帶的賓語不同。“作”常帶動詞作賓語,如“安排”“演說”“估計”“鬥爭”“分析”“研究”“調查”“評論”等,也可帶較抽象的、有較濃書面語色彩的名詞作賓語如“文章”“曲”“詩”等;“做”多帶較具體的、有較濃口語色彩的名詞或代詞作賓語,如“飯”“衣服”“事(兒)”“活(兒)”“手藝”等。

③詞性不同。“作”還兼名詞,“做”不兼名詞。

三、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因為人民群眾約定俗成的寫法就是做記號,所以應該寫作做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