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關這兩個字”做“和”作“的解釋:
1)做
1 制造:~衣服|用著木頭~張桌子.
2 寫作:~文章.
3 從事某種工作或活動:~工|~事|~買賣.
4 舉行慶祝或紀念活動:~壽|~生日
5 充當;擔任:~母親的|~官…(不打了)
6 當做:什麽可以~什麽
7 結成(某種關系):~親|~對頭…(不打了)
8 假裝出(某種模樣):~樣子|~鬼臉…(不吖了)
2)作 1 起:振~|壹鼓~氣…(不打了)
2 動 從事某種活動:~孽|作報告
3 作品:佳~|傑~|成功之~
4 裝:~態|裝模~樣
5 動 當成;當作:~保|認賊~父|~廢
6 發作:~嘔|~怪
二、有關這兩者的區別解釋如下:
①適用的範圍不同。用“做”的地方大多都可以換用“作”;但有的用“作”的地方,卻不能用用“做”,如“槍聲大作”、“成功之作”等。
②所帶的賓語不同。“作”常帶動詞作賓語,如“安排”“演說”“估計”“鬥爭”“分析”“研究”“調查”“評論”等,也可帶較抽象的、有較濃書面語色彩的名詞作賓語如“文章”“曲”“詩”等;“做”多帶較具體的、有較濃口語色彩的名詞或代詞作賓語,如“飯”“衣服”“事(兒)”“活(兒)”“手藝”等。
③詞性不同。“作”還兼名詞,“做”不兼名詞。
三、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因為人民群眾約定俗成的寫法就是做記號,所以應該寫作做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