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主要采用了歸納論證法。
歸納論證法是通過舉出多個具有***性的事例來得出結論的壹種論證方法。在咬文嚼字的行為中,常常會對某個詞或句子進行多次分析,通過舉出多個相似或相關的例子來論證自己的觀點,並最終得出結論。例如,對於壹個詞語的詞義,可以通過找出多個使用該詞語的句子,來推斷出它的具體含義。這種方法在考試中也常常用到,例如推斷閱讀文章中某個詞語的含義。
美人都是“柳腰桃面”,“王嬙、西施”,才子都是“學富五車,才高八鬥”;談風景必是“春花秋月”,敘離別不離“柳岸灞橋”;做買賣都有“端木遺風”,到現在用鉛字排印書籍還是“付梓”、“殺青”。像這樣例子舉不勝舉,它們是從前人所謂“套語”,我們所謂“濫調”。
歸納論證是運用歸納推理進行的論證。
論據是關於特殊事實的命題,論題則為壹般性的原理,整個論證體現了由個別到壹般的思維過程。由於完全歸納推理與不完全歸納推理的邏輯性質不同,完全歸納論證能夠確定論據與論題間的必然聯系,即由真實論據能夠確定論題為真;不完全歸納論證只能確定論據與論題間的或然聯系,即由真實論據確定論題可能真實。
如根據若幹油脂不溶於水而得出“壹切油脂都不溶於水”之真,只具有或然性。因此,在現代精密科學中,特別是在數學中,壹般不使用歸納論證。歸納論證要得到可靠的結論,必須根據精確的觀察和實驗,必須根據已有的科學知識對現象作出正確的分析,必須與演繹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