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就是抄襲,包括以前瓊瑤的做法,她的很多作品都是情節雷同的,但沒人對她是否抄襲提異議。
先說“抄襲”的詞義,字典上解釋為“把別人的文章、作品私自照抄作為自己的去發表”不準確,至少是片面的。
抄襲的本意有兩方面,抄,照抄,抄寫;襲,因襲,照舊搬用。所以照抄舊作因襲成新作,不管抄襲的對象是誰,這種做法就是百分之百的抄襲行為。
另外把雷同內容冠以不同書名,把壹次勞動重復出售,如果書是定價銷售的,也是壹種商業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