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排球活動量不如籃球”的壹個原因,真正的原因則是普通排球比賽的技術含量不足以支持高強度運動。壹場真正的排球賽之累,遠非壹般愛好者想象——那絕對不是壹種幾個人圍成壹圈,像踢毽子壹樣墊來墊去的運動。
從技術特點來看,籃球和足球的技術體系中都包括“控球”和“傳球”兩大部分。但排球的技術字典中則只有“傳球”沒有“控球”。從這個意義上,排球的技術體系更接近於網球或者乒乓球、羽毛球這樣的小球,都是通過擊打球體至對方半場破壞對方擊球連續性的壹種比賽。沒有了“控球”,壹方面意味著打球者很難體會到像足球或籃球遊戲中那種對球的“操控感”,另壹方面,這也大大提高了技術的難度。
排球技術的壹大特點在於,無論接、傳、扣,動作都是在壹瞬間完成的,即瞬間觸球。如果有人對這壹點不明白,就可以想象壹下足球世界中的“連續壹腳傳球”或者是籃球世界中的“連續快速快球”。在足球或籃球世界中,我們把能完成這樣動作的球隊認定為技術壹流的球隊。但排球賽中的所有動作,都可以看作“壹手傳球”。當然,三大球特點規則不同,這樣的類比或有不當,但這至少能夠說明,在高強度的體育比賽中,多次做出精確的瞬間動作是多麽不易。而當這種不易成為壹個項目的基礎,它的“樂趣門檻”也就顯而易見了。
此外,排球的觸球是壹次性的,任何人的觸球成功都必須建立在其它人觸球成功的基礎上。這使得排球成為壹種缺乏對隊友包容性的運動。拿籃球作個對比吧。我籃球打的不好,運球不佳,投球不準,但如果我願意,這並不妨礙我和其它打的好的夥伴壹起玩的滿頭大汗。同樣,技術好的隊友也不會因為我的“不會打”而失去玩下去的樂趣。可在排球場上,就算妳技術再好,可如果隊友壹接就飛,壹傳就掉,其結果只能是大家壹起撿球。有人曾告訴我排球沒有對抗,不好玩。其實排球雖然沒有身體對抗,但對抗起來的激烈程度壹點不差。排球賽中的扣球和攔防、網上爭奪是排球比賽最有魅力、最激烈、也是最有樂趣的部分,但很可惜,這種對抗和樂趣,都是在那個2.43米以上的空間裏完成的!
這使得排球成為壹項對身高和彈跳極不“寬容”的遊戲。籃球場上使足勁兒蹦起來夠不著籃板的大有人在,但這並不影響他們在籃下玩花式過人或者遠投三分。籃球是寬容的,它允許高個子扣籃也允許小個子走下盤功夫。足球更是英雄不問身高,高如兩米出頭的克勞奇、科勒,矮如特維斯、梅西,但在排球場上,身高就是主宰、彈跳就是根本,專業排球運動員的摸高都在3.3-3.6米。妳要是跳起來夠不著2米43或者2米24,妳就只能眼睜睜看著別人在妳的頭頂做遊戲。排球是美國人發明的,網高也是根據西方人的平均身高定的。對於身高普遍偏低,彈跳素質偏弱的亞洲人而言,這種遊戲還真是有點普及難度。
太硬,太難,太高,這些因素已經成為制約排球被更多人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