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是指未采用現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圖書在古代稱作典籍,也叫文獻,兼有文書、檔案、書籍三重意義。隨著時間的進展,將記事類文件加以編排,供人閱讀,並達到傳播知識經驗的目的,便形成了壹部圖書,圖書的內容日益增多,載體趨向多元,制作技術不斷改進,為了方便閱讀,產生了"簡冊"、"卷軸"、"冊頁"、"線裝書"等不同的裝幀樣式。
古籍定義,"今"而來的,未采用現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皆可稱之為古籍。當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將文字刻寫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記錄知識、傳播思想,圖書才開始出現。在《中國古籍編撰史》中提出圖書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構件:知識信息;著作方式;文字;物質載體;文字制作技術;裝訂形式。以這六條標準來衡量諸多圖書起源的幾種說法:"陶器說"過分強調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無的裝飾品;"河圖洛書"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話傳說,不足為憑;甲骨、青銅、石刻均不能稱之為圖書。
先解釋"古籍"的"籍"。"籍"在這裏就是書,"古籍"是古書的雅稱。什麽樣的東西才算書,殷商時龜腹甲、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只是占蔔後刻上去的蔔辭,並未構成書。商周時青銅器上的銘文即所謂"金文"是王公貴族們對鑄器緣起的記述,盡管有時為了誇耀自己的功勛,文字很長,但其性質仍和後世紀功頌德的碑刻相近似,也不能算書。中國殷商時已開始在竹木簡上寫文字,《尚書》的《多士》篇裏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