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之間的關系見圖中表格。
課程計劃是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壹定的教育目標和培養目標制定的關於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科目的順序、課時的分配、學年的編制和學年周的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以大綱形式出現的關於課程計劃中各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發展。它規定了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範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相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材和教師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準。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準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傳授和接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壹步發展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音像制品。教材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得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壹詞最早出現在中國的唐宋時期。唐代孔英達在《詩經·瀟雅巧言》中對“夷睡於寺,君子使之”這句話的解釋是:“維護課程,君子必督之,合乎法制。”但這裏的課程意義,與我們今天所用的相去甚遠。
宋代朱在《齋藤優子全書論學》中多次提到課程,如“寬截止,緊課程”,“小課程,大努力”。他雖然沒有明確定義這裏的“課程”,但意思很明確,就是作業及其過程。這裏的“課程”僅指學習內容的安排順序和規定,不涉及教學要求,稱之為“學習課程”更為準確。
到了近代,由於班級授課制的實施和赫爾巴特學派“五階段教學法”的引入,人們開始註重教學程序和設計,於是課程的含義從“學習課程”變成了“輔導課”。
在西方英語世界中,“課程”壹詞最早是由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Spencer)所見,“(1859)。它源自拉丁語“Currere”,意思是“賽馬場”。
根據這個詞源,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學習的課程”,簡稱學習課程。這種解釋在各種英語詞典中都很常見,比如英國的牛津詞典,美國的韋伯詞典,國際教育詞典。
然而,這種解釋在今天的課程文獻中越來越受到質疑。“Currere”這個詞的名詞形式是“跑道”的意思,從這裏開始課程就是為不同的學生設計的不同的賽道,從而導致了傳統的課程體系;“Currere”的動詞形式指的是“運行”,這樣理解課程的重點就會放在個體知識的獨特性和經驗的自我建構上,就會得到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
解放後,由於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80年代中期以前很少出現“課程”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