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年代,約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1世紀,6000多年的歷史。
作者有四十幾位包括 摩西、馬太、馬可。
聖經》(Bible)是神所默示的,是猶太教、基督教的經典。
最初出於希伯來文kethubhim,原意為“文章”,後衍意為“經”;希臘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漢譯作“經”。
聖經是猶太人和歐洲人的信仰經典,講述古時猶太人、耶和華的歷史,並記錄先知預言。
當猶太教經典大量譯成希臘文本後,希臘文ta biblia(復數,原意為“諸書”)遂被用以專指這些經典;拉丁文衍為單數詞Biblia,後成為猶太教、基督教正式經典的專稱,漢譯作“聖經”。
《聖經》是壹本相當厚的書,頁數跟字典差不多,但其實《聖經》不只是壹本書,而可以說是壹套有66本的叢書。
其中有長有短;有古老的作品,也有較近期的作品,內容包括:歷史、詩歌、哲學,甚至私人信件和講章。
擴展資料:
《聖經》是壹部宗教主題思想非常鮮明的作品,具有猶太民族的文化個性。
它通過壹些典型人物傳記的描寫,強調了神與人立約的關系,提出人守約則得賜福,背約則受懲罰的觀念。
這壹主題思想為《聖經》解讀奠定了壹個整體上的審美方向和認知導向,體現了作者在進行創作時對選材典型性和藝術性的把握。
受此主題影響,作者在具體塑造聖經人物時。
調用想象、誇張、心理描寫等藝術手法,有考慮地選取事件,組織傳記情節,對事件因果的解釋也納入同壹主題思想範圍內,造成對人物道德倫理層次的忽略,更多強調人物是否忠於耶和華。
《聖經》壹直被認為是神的話語記錄,其中的人物被置於神的光環籠罩之下,命運被神所主宰,人成為神的仆人。
但是從傳記的角度來看聖經,《聖經》並不是如神學家所言是神的獨角戲。
神與人物的關系是辯證的、雙向的,在人走向神、虔信神的另壹面,人對命運的反抗,人主動向神的靠近,人獨立的欲望,人與人的鬥爭,人和自我的矛盾等都得到了淋漓盡致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