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新華字典 - 硫化物及類似化合物標本資源采集技術規範

硫化物及類似化合物標本資源采集技術規範

為保證采集的硫化物及其相似化合物標本資源質量和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制定了《硫化物及其相似化合物標本資源采集技術規程》,對該類標本資源的展示和教育、科普研究、實物資源的享用、數字博物館和開發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在表面條件下容易發生氧化和光化學反應,因為它們是在還原環境中形成的。這些標本的收集、整理和保存都要按照壹定的技術規範進行,否則不僅會對標本造成破壞,還會對環境和收藏者產生不良影響。通過對這類標本的系統研究,本規定主要包括采集方法(采集、購買、交換、贈與等。)、所使用的儀器、包裝材料、運輸及相關信息、標本資源的收集標準等操作和處理中必須遵循。

本技術規範依據國家科技基礎平臺建設總體要求和《巖礦化石標本資源采集、整理和保存技術規範》編制指南,以“硫化物標本”和“采集技術規範”為關鍵詞,對國內外相關技術和方法進行調研和詢問,制定工作程序和方案。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依據GB/T 1.2-2000等標準,確定了編制原則和要求。

本法規的附錄A-E是規範性附錄。

本規定由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提出。

本規程起草單位:中國地質博物館。

本規程主要起草人:呂、、楊良峰、張錫煥、遊虎增。

本規程由國家巖礦化石標本資源共享平臺負責解釋。

1範圍

本規程規定了收集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的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

本程序適用於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的收集。

2規範性參考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引用本規範而成為本規範的條款。對於註明日期的參考文件,所有隨後的修改(不包括勘誤表)或修訂均不適用於本法規。但是,鼓勵根據本規定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日期的參考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程。

GB/T9649.9—2009地質礦產術語分類代碼第9部分:結晶學和礦物學

費爾斯曼。有趣的礦物學。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60。

泛趙露。結晶學和礦物學(第二部分)。北京:地質出版社,1993。

臺灣省自然科學博物館收藏管理組。臺灣省自然科學博物館藏品管理作業準則(修訂版). 2002

3術語和定義

以下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程序:

A.硫化物及伴生礦:指金屬元素與硫(S)、硒(Se)、碲(Te)、砷(As)、銻(Sb)和鉍(Bi)的天然化合物,包括硫化物、硒化物、碲化物、砷化物、銻化物和鉍化物,其中以硫化物為主。此外,還可分為簡單硫化物、復雜硫化物和硫鹽。

B.收集:是指根據不同目的,通過各種手段,將散落在不同地方、不同單位、不同人群中的硫化物及其同類化合物聚集、集合在壹起的過程。常用的標本采集方式包括采集、購買、收集、交換、捐贈、匯款、調撥或轉移、接收等。,其中以實地采集為主,其次是購買。

C.采集:是指根據特定目的,派遣專業人員到有代表性的礦區和礦山,采集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的過程。

D.購買:指個人、單位或公司購買具有收藏價值的硫化物及類似化合物標本的過程。

E.招募:是指通過信函、信件、電話等方式,在生產區域內收集所需的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樣品,並向相關部門或個人收集樣品的過程。

f交換:在知道資源所有者持有資源保存單位所需標本的前提下,兩個交換單位事先約定並訂立交換協議,本著互惠或雙贏的原則進行等價交換,以達到相互支持、調劑余缺、交換所需物品的目的。

G.捐贈:指個人、單位或團體將自己的硫化物及類似化合物標本無償捐贈給資源保存單位的行為。

h移交:指上級部門規定下級部門完成工作任務後,必須將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移交給博物館、研究所或學校的過程。

壹、轉移:指硫化物和類似化合物標本的實質性管理權利和責任從壹個政府機構轉移到另壹個政府機構,或在同壹機構的不同單位之間轉移的方式。上級主管部門配置國內同類博物館,即優化配置全國博物館館藏資源。

J.接管:是指國家政府領導人或上級機關將接受的來自國內外的硫化物及類似化合物的贈品交由國家保存單位保存的行為過程。

K.手大小的標本:指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的標本,拳頭大小,便於用手觀察。

4采集目的和技術要求

4.1收款目的

采集標本的目的是達到品種齊全,采集的標本應具有科研價值、收藏價值、觀賞價值、經濟價值和文物價值。根據標本采集的目的不同,對標本的要求也不同。采集的標本必須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4.2展示、收集和觀察標本的技術要求

用於展覽、收藏和欣賞的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的晶體標本,最好是大的、完整的、晶體形態精美的。由於其脆性大,易損壞,采集時應註意保護該類礦物的晶型、晶面和自然形態。

4.3制作和教學標本的技術要求

用於生產和教學的手標本應保持其自然形態,面部新鮮,特征明顯。規格壹般為3cm×6cm×9cm,珍貴的水晶可達2cm×4cm×8cm。

4.4科研標本的技術要求

A.礦物手工標本的初步研究:硫化物及類似復合礦物的形態、大小、顏色、光澤、密度、硬度應在野外用肉眼鑒別,並仔細觀察礦物的地質產狀(產狀和組合);需要測量晶體的標本應具有完整的晶型和晶面,采集時應特別註意保護晶體的面、棱、角不受損傷;壹般不限制標本采集的數量和大小,但至少應預留可用於驗證和復試的標本量,以提供生理享受,采集的標本能表現出明顯的形態特征;必要的話可以拍照保存。

B.巖礦切片:要求仔細觀察、記錄和描述野外研究的各種巖礦類型,查明組成礦物的名稱、結構、構造、礦物組合、生成、蝕變特征、巖漿侵入期和礦化期;對於巖(礦)類復雜、礦物組合變化較大的礦體,也應選擇有代表性的剖面進行系統取樣編目,以利於研究其時空變化;采集標本的大小和數量應符合上述要求;如需采集反映成巖成礦動態構造特征的標本,應采集定向標本,采集的定向標本應標明產狀和空間位置。

C.礦物化學成分研究:為了了解地質體的時間變化規律,采集的分析樣品要按不同礦體、不同礦物組合類型取樣;在同壹礦體中,應沿礦物成分變化最大的方向采集,同壹礦物以其不同的物理特征分別取樣;所選的分析樣品應對應於光學或薄識別樣品;對單個礦物樣品質量的要求可以基於地質體中待分析礦物的不同含量分布。壹般收集10 ~ 20kg,室內整理加工後應該符合要求。化學全分析單個礦物樣品的質量不小於65438±0g,元素定量和半定量分析(等離子體吸收光譜、原子吸收光譜、極譜分析等)單個礦物樣品的質量。)在10 ~ 50m g之間。電子探針成分分析可以在光學片或光學片上進行。

D.礦物密度和硬度的測試:礦物密度測試,不同方法要求的單礦物樣品量不同,比重瓶法要求的單礦物樣品量為5g;重液法要求有壹定的粒度(肉眼可見),就幾個單礦物;扭秤法要求單礦物在10mg以上;微重力法要求單礦物約10mg;顯微硬度可以直接在光學片上測量,而不需要單獨選擇單個礦物樣品。

E.晶體結構測試:X射線粉晶相樣品測試要求單礦物質量不小於200mgx射線單晶結構分析應選擇無晶體、有其他礦物包裹體、有明顯裂紋或明顯晶體缺陷、形狀盡可能完整的幾種單晶,粒度壹般為0.1 ~ 1mm;含重原子成分的礦物單晶的最佳粒度為0.1 ~ 0.2 mm。

F.同位素測試:首先在野外,針對不同巖石的侵入期和礦石的礦化期分別取樣;采集的樣品應該是新鮮的,沒有經過任何改動,采集的樣品質量應該在1kg左右。

G.其他分析方法:包裹體研究應采集含有固體、液體和氣體包裹體的樣品;紅外吸收光譜分析需要2 ~ 5毫克單礦物樣品;透射電鏡分析可以用光片進行;拉曼光譜分析要求顆粒或粉末的尺寸為65438±0 μm或更大。

4.5壹些特殊要求

由於這種礦物含有大量的重金屬元素或有毒元素,采集過程中和采集後都要註意衛生和安全。采集時應盡量避免直接接觸,並密封在壹定的采集容器內;對於超大體積標本(如晶簇、晶洞等)的采集最重要。)是維護自己的完整性;具有重要科學意義的超小型標本需要用高倍放大鏡和顯微鏡進行觀察和采集。

5 .收藏者和收藏負責人

5.1收集器

采集者應為采集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熟悉硫化物及其類似復合礦物的特性,具有室內和野外采集標本的經驗,並協助采集負責人采集此類標本。

5.2收款負責人

專業技術骨幹由采集標本的單位指定。主要負責采集員的培訓、技術指導和工作檢查,以及標本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管理、應用和歸檔,以及表格的填寫、采集總結報告的編寫和采集資料的上報。

6野外采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6.1野外采集工作流程

實地踏勘→辦理采集許可證→確定輸出特征(水晶洞、地下、地表)→確定采集方案(選擇采集工具、確定采集方式)→取大或小標本。

6.2野外采集前的準備工作

A.野外采集區域路況和環境因素的采集:對采集目標區域(不同區域、不同季節)進行摸底調查,確定野外路線,包括地理條件(地形、地貌、山川、河流、地質等信息可通過地圖獲取)、氣候條件(可通過電視、廣播、中央氣象臺網站查詢)、交通條件、危害(應盡量避開雨季采集以避免)

B.辦理采集證:到相關部門辦理入山證、入礦證、標本采集考察證、標本采集證、保險事宜。

C.收集相關文獻資料: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晶體的生長條件和分布,相關收集領域的研究論文和報告,應提前廣泛收集,以便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獲得更理想的結果。

d .包裝:開始前檢查設備,包括標本收集工具、標本編號工具、標本包裝材料和現場搬運工具。

-標本采集工具:地質羅盤、高度計、全球定位系統(GPS)、地質錘、10倍放大鏡、壹套各種鑿子、電鉆、野外記錄簿。

——標本編號工具:白漆(油漆編號)、膠帶(膠帶編號)、號牌筆(在油漆或膠帶上寫編號)或油性筆(直接在標本不顯眼的地方寫編號)、標簽紙。

——標本包裝材料:不同規格的小盒子、樣品袋或收集袋(小帆布包)、樣品盒或木箱(盒子質量不得超過15kg,並應牢固)、鐵條、木板、釘子、鐵絲、玻璃瓶(主要用於易潮解和易氧化的礦物標本,應事先貼好膠帶)、海綿、泡沫塑料、玻璃瓶。

-現場搬運工具:輪胎、撬棍、鏈條和地質袋。

其他相關工具:手電筒或電池燈、彩色鉛筆、卷尺、小鋸、小刀、照相機、攝像機、望遠鏡、地圖或電子地圖、參考繪本、帶絲綢夾袋的背包、圖片袋、筆記本電腦。

6.3采集步驟

6.3.1采集站點

樣品具有代表性,新鮮且未風化。標本采集要備份。

6.3.2采集模式

根據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的性質和采集目的,確定樣品的采集方法。對於水晶,最好用手敲;對於較大的晶體簇,可用電鉆去除基巖;另外,爆破可以提高效率;對於稀有的礦物晶體,可以用各種鑿子來采集。

現場安全

在熱帶雨林和礦山,要註意人體安全(目標不要影響人體)。

6.3.4晶體樣品的收集

對於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不僅有單礦物晶體及其簇,還有由這種單礦物晶體及其* * *原生礦物或伴生礦物晶體組成的樣品。這些礦物大部分出現在水晶洞穴裏。采集時,他們進入水晶洞穴,觀察水晶存在的基巖的巖性和硬度。根據水晶洞的大小、洞內晶體的分布、基巖的巖性、裂隙的發育情況和洞口的大小,確定大小標本的采集方式。

對於晶體分布密集完整、基巖堅硬、裂隙不發育的水晶洞,在有可能取大型標本的情況下,盡量取動量大、形態好的大型標本。如果晶體存在於洞底,呈立體分布,采集時,用電鉆或鑿子從根部取出,盡量保持三面晶體完整。如果晶體呈平面分布,采集時從裂隙外或無晶體或晶體較差的地方向下鉆,去掉待取標本周圍無用的部分,根據標本的大小和基巖的硬度確定待取標本的厚度,壹般為50 ~ 60 cm,然後用電鉆或鑿子從兩側或上下打孔。估計快打通的時候,用鋼鉆把它撬下來。如果晶體存在於側壁,當用電鉆或鑿子快速打開晶體時,必須在晶體附近的地面上用輪胎墊在下層,蓋上被子或海綿,然後用鋼鉆撬下。如果水晶存在於洞頂,在用電鉆或鑿子快速撬開時,妳必須在地上墊上多層輪胎,再在上面多鋪幾床被子或海綿,再用鋼鉆小心地撬下來。

對於晶體分布密集完整、基巖堅硬但裂隙發育、晶體分布密集完整、基巖松散、晶體分布零星的晶體洞穴,只能取小標本,盡可能保持晶體的完整性。所取標本的厚度通常約為10cm。對於晶體完整的較小空腔,可將整個空腔作為壹個標本。取的時候會把水晶洞外壁的圍巖剝離,然後修整。

6.4收集後的整理和初步鑒定

6.4.1整理標本

整理和采集標本時,采集的礦物標本應編號。可以用油性筆直接把數字寫在標本不顯眼的地方,也可以先塗(或膠帶),再用不容易褪色的藍黑筆。將小標本放入玻璃瓶中,在玻璃瓶上貼上膠帶號,然後填寫標簽。將編號的礦物樣品裝入樣品袋,並在野外記錄簿上做相應記錄。

6.4.2現場敷料

首先,應對野外采集的標本進行修整或初步處理(如有可能,清除殘積土並沖洗),使采集的標本具有相對規則的扁平平行六面體形狀,最小尺寸應不小於6cm×9cm。如果形成大量堆積礦物,應不小於9cm×12cm,但不可能將所有標本修剪成相同的大小和形狀。

選擇容器

選擇儀器(晶體、無定形、原生礦物、單壹礦物和單晶)和填充物(棉紙、鋸末、幹草等)。)用於標本的臨時存放。對於珍貴易碎的礦物小晶體和顆粒狀礦物,可以放入玻璃瓶中;對於單個的小晶體和分散的礦物,可以放入標有數字的小帆布包中;對於單個小晶體,可以用包裝紙單獨包裹。有必要盡可能避免用又大又重的盒子包裝樣品。

初步鑒定

整理野外采集的標本後,進行初步鑒定,確定大類名稱,描述簡單特征和可能的利用價值。

6.5現場記錄

6.5.1記錄設備

野外記錄本(野外記錄本)、錄音筆、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筆記本電腦。

記錄內容

記錄在野外觀察到的所有地質現象。對采集標本的原始埋藏狀態、地質環境和標本本身進行文字描述、素描、現場拍照、錄像、實地編號、貼標簽。采集任何標本後,采集者應對采集的每個標本進行觀察記錄,包括發現這種礦物的多少,它產於何種巖石或礦石中,標本是產於原生巖石還是礫石或沖積層中。野外記錄本記錄的原始采樣記錄包括編號、標本編號、字段名稱、采集日期、采集者姓名、采集地點、標本規格、標本編號、標本類型、標本簡單描述、產出環境(地質產狀、地層或成礦時代)。

記錄方法

所有標本都應連續編號。標本的原始記錄應在現場進行,並與草圖和現場記錄簿相壹致。如果在幾個分區中進行取樣,每個分區的數量應由取樣負責人事先指定。對於組合標本,應事先預留適當的數量,不得與其他分析標本重復。各種標本采集完成後,應在相關采樣登記簿中進行登記。如果幾個人同時在同壹個礦區采樣,可以分別編臨時號(最好有前綴,避免重復)。取樣員驗收樣品及所有原始記錄後,將臨時編號改為統壹連續的固定編號,並登記在相關標本登記簿上。

填寫標簽(格式見附錄A),每個標本袋放壹個樣品標簽,在標簽上記錄與野外記錄簿完全壹致的地質體名稱;被取樣的課題或項目的編號和名稱,標本的暫定號和固定號;樣本袋的取樣位置、數量和總數。除標本袋內的標簽外,還應在袋外註明以下內容:標本編號、采集日期、采集者姓名、裝有標本的袋總數(分母)和該標本袋的編號(分子)。

每個標本的價值與記錄的好壞密切相關。標本沒有標簽就變得毫無價值。收藏者在收藏時必須立即做好記錄,不能事後憑記憶更正或補記,否則記錄會不完整甚至錯誤,這是很多標本記錄的最大缺點。記錄壹定要做好,壹定要準確清晰,標本才有研究價值、收藏價值或展覽價值。收藏回來後,必須立即整理記錄,糾正收藏工作中的各種不足,以備後用。野外記錄最好用防水的野外書。

6.6樣品的包裝和運輸

6.6.1現場包裝

樣品收集後,應進行編號(塗上油漆或用膠帶等)。),註冊,貼標簽等。特別是要註明樣本號、采集地、字段命名等。在記錄冊上。標簽和標本要壹起包裝,最後在包裝紙上按同樣的順序編號,分類包裝。對於特殊或易碎的標本,應使用軟紙或錫管包裝;對於易脫水、易氧化或易潮解的樣品,可以密封(或蠟封)。樣本清單應附在樣本盒上。

所有的樣品,無論大小,都必須小心包裝,並且壹個樣品應該包裝在壹個紙袋中。易碎或易碎的細枝晶體最好先用薄紙包好,再用幾層棉花、細刨花或鋸末包好。最後,這些用紙包裹的標本被壹個接壹個地裝在盒子裏,它們之間不留空隙。每個標本都應貼上標簽,但不要直接貼在標本上。在木箱下面放上棉紙或草紙或報紙或袋裝鋸末,然後放上標本,在標本的四周用填充物填充,然後在晶體的空隙中填充物質,如洗衣粉,以保護晶體,最後用棉紙、草紙或報紙覆蓋標本,將盒子密封或釘牢。包裝樣品時,千萬不要塞幹草、刨花或葉柄,因為這些東西會被震動磨碎,導致樣品相互碰撞。

樣本處理

對於60 ~ 70 kg以下的標本,如果交通不便,可以用筐背出礦外或下山。對於幾百公斤的標本,可以釘壹塊堅固的木板,用鐵絲或結實的麻繩將標本固定在木板上。選擇相對平坦的道路,遇到較大的石塊,可以用木棍或鋼釬墊起,也可以用輪胎輔助,像水中木筏壹樣運到山腳下。對於1000kg以上的標本,可以借助鏈條、鋼材、輪胎等運輸到山腳下。最後用集裝箱通過鐵路、公路、海運運送到目的地(註:性脆晶簇標本、稀有珍貴標本裝箱後要隨身攜帶)。

6.6.3樣本發送

寄送標本時,裝箱單必須壹式兩份,內容與目錄壹致。裝箱單的壹份單獨保存,另壹份與樣品包裝在壹起。需要特別註意的是:標本必須塗上序列號;標本必須貼標簽,與標簽壹起包裝,並登記在標本登記簿上;壹些易潮解、易氧化的特殊標本可以用塑料袋密封包裝,並在包裝盒(或袋)上詳細標明。長途運輸必須用木箱包裝,木板適中,毛重不超過30公斤。木箱必須裝滿幹草、刨花等。,釘牢固,最好用鐵絲等將木箱交叉捆綁。,標本盒也要編號。

7其他收集方法的操作方法

在購買、收集、交換、捐贈、匯出、調撥或轉讓和接收標本時,應向對方索取標本的有關地質資料,包括硫化物及其類似復合礦物的名稱、產地(盡可能詳細)、產狀、伴生礦物和成因。對於陳列用的精美標本或晶形完整的教學標本,要詳細了解相關信息,如產量、晶體大小、是否有不同的晶形和顏色、標本提供者的聯系方式等。下面重點介紹購買、交換、捐贈三種收集方式的技術操作流程。

7.1購買標本的操作方法

7.1.1購買前審核

包括雙方的地位和身份,賣家的信譽,是否有相關文件或資料證明標本的合法性。將邀請三位專家進行評估,根據初步評估結果確定是否購買。如果是購買,填寫擬進藏產品的評估報告(見附錄B)並說明購買動機;提供待購標本的詳細信息,包括名稱、數量、規格、質量、照片、單價和總價等。

7.1.2低總價標本請購流程

A.對於總價較低的標本,如3000元以下的,由收藏負責人向單位主管領導請示或批準,並通知收藏保管部門和財務部門。

B.辦理采購手續:賣方為公司的,提供發票、公司擡頭、地址、銀行匯款賬號;如果賣方是個人,應提供發票或收據、聲明(見附錄C)和身份證復印件。

C.收藏負責人對標本進行驗收,在收藏保管部門辦理入庫登記手續,並在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根據國家規定,500元及以上(含500元)的應由財務部門記入固定資產。

D.將購買案例的所有簽名、手稿、資料交由收藏保存部存檔。

7.1.3總價較高的標本請購流程

A.對於總價較高的標本,如3000元以上的,由收藏負責人將7.1.1中的資料提交給收藏保管部門召開標本專家評審會,由收藏保管部門記錄,與會專家簽字備查。

b .標本專家評審會采用的“采購方式”應請示或報單位主管領導批準,采購程序按《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C.如果賣家是公司,需要提供發票、公司名稱、地址、銀行匯款賬號;如果賣家是個人,需要發票、對賬單、身份證復印件。

D.收藏負責人負責標本的清點和驗收,並在收藏保管部門辦理入庫登記手續,負責在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財務部會將其記入固定資產。

E.收集入庫申請人登錄時,應附上標本評審會記錄、購買申請、估價單、議價單、驗收單復印件、收據、聲明及其他相關資料,整理後交收存部歸檔。

f .凡符合本單位列為珍貴標本條件之壹者,按程序申報為珍貴標本。

7.2標本交換的操作方法

7.2.1標本交換方法

由標本采集組提出,具體說明交換目的和交換標本清單。交換方式經主管領導批準後,由收藏保管部門簽收保險事宜,標本收集組負責發送交換標本並聯系交換單位。

7.2.2交換開始和結束

兩個交換單位事先約定並制作了交換意向書,交換標本的品種和“價值”在交換前由相關專家進行了鑒定和評估。當交換協議的最後壹次交換完成時,它結束。本次交換的結束操作可以是標本的出庫或入庫操作,也可以是出庫和入庫操作同時進行。

交換記錄

交換過程的記錄由標本采集團隊和標本保存部門處理。標本出庫,並填寫出庫報告;將標本入庫,並填寫入庫報告;當發料和入庫同時進行時,分別使用以上兩種形式。標本采集小組簽字後提交給標本保存部門。

7.2.4否

換存標本應登記入庫,換存標本應登記入庫和註銷。收藏保管部門按照交換方法的先後順序依次對交換標本清單進行編號,收藏保管部門和標本收藏組分別保存編號後的相關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7.3捐獻標本的操作方法

7.3.1辦理捐贈手續。

收藏保管部門負責人申請入庫登記號,填寫入庫登記表(壹式兩份,註明捐贈入庫日期),將入庫登記及相關文件歸檔,如標本評審會紀要、待收藏產品評估報告等。捐贈標本必須在收到壹個月內完成入庫操作和單位接受捐贈的手續。

捐贈合同

標本采集負責人負責獲取捐獻者或捐獻單位代表簽署的捐獻合同(見附錄D)。捐贈合同壹式三份,第壹份與入庫登記表、捐贈標本清單壹起存檔於藏品保管部門;第二聯和入庫登記表復印件由標本采集負責人存檔;第三份副本發送給捐贈人保存。

榮譽證書

捐贈管理人或標本采集負責人要求標本保存部門向捐贈人出具榮譽證書(見附錄E)。

8新礦物標本的收集

新礦物的發現者在得知硫化物及其類似的復合礦物已被國際新礦物和新礦物命名委員會表決通過時,應立即將新礦物標本交給國家資源保護單位(如中國地質博物館)收藏,該單位有義務收藏並妥善保管新礦物標本,並出具新礦物標本已被博物館收藏的證明或憑證。保管單位應向發現者索取國際新礦物和新礦物命名委員會發布的新礦物通知和已發表的新礦物文章。

9收集工作總結

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采集的總結主要包括:采集此類標本的依據和目的、地質分布、產狀和成因、采集標本的總體特征、研究價值、利用前景、采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征集工作的總結要盡量詳細,以便作為以後研究、展覽或寫論文的素材。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標本的收集記錄

表A.1硫化物及其類似化合物標本采集記錄

附錄b

(規範性附錄)

西藏擬采集標本評估報告

表B.1待采集標本評估報告

附錄c

(規範性附錄)

樣品購買證明

表C.1樣品購買證明

附錄d

(規範性附錄)

標本捐贈合同

表D.1標本捐贈合同

附錄e

(規範性附錄)

標本榮譽證書

表E.1標本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