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字五行屬水。
非(拼音:fēi),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本義表示相違背,引申為錯誤的,與“是”相對,又由此引申為反對、責難,近代又虛化為否定性前綴。
會意字。小篆字形訛變,對稱的上下筆由橫變曲。隸書筆畫化,略同金文,楷書對稱的豎筆下邊出頭。本義是表示相違背。《說文》:“非,違也。”與正確相反就是錯誤,引申為錯誤的,與“是”相對。《論語·顏淵》:“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非”又由“錯誤的、不對的”引申為反對、責難,作動詞用。
《荀子·修身》:“是是非非謂之知,非是是非謂之愚。”動詞的意義可以虛化為否定副詞。《谷梁傳·宣公十五年》:“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稼不善則非民。”如:非同小可、非親即友。近代又虛化為否定性前綴,整個詞語是名詞性的:非金屬、非對抗性矛盾。
康熙字典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從飛下_,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系辭》:辨是與非。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