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裏士多德在《範疇篇》中列舉了哪些範疇
1.亞裏士多德根據十範疇表(見《範疇篇》)中的因果性範疇得出結論,認為運動壹定是有原因的。但是當時的認識水平只能認為物體靜止是不受力的,而只要給與物體壹個恰當角度的力,就可以使物體運動,如果停止力的作用,物體就會停下來,根據這種常識性的物理模型,亞裏士多德認為使物體運動的原因就是“力”。實際上這不是什麽唯心不唯心,而是當時認識能力和思維的有限。事實上直到伽利略設計了斜坡的理想試驗才導致了後來牛頓的力學發現。2.不能說明,因為亞裏士多德所建立的科學體系很大程度上是反映了當時社會對經驗常識性的歸納總結,亞裏士多德只不過將其“科學化”抽象化而已。其實,無論現代科技發展到怎樣程度,亞裏士多德都被認為是最早建立科學形態和模式的第壹人。3.哲學的研究從未指導過具體的科學研究,而只是壹種方法論的指導,就如培根的《新工具》、笛卡爾的《方法論》無不為近代科學的奠基作出了裏程碑式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