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的筆順正確寫法:點、提、豎、撇、橫撇/橫鉤、點、橫、豎鉤、點。
將,漢語常用字(壹級字),讀作jiāng、jiàng或者qiāng,會意兼形聲字,最早見於甲骨文。本義為將領、帶兵的人;由本義引申為扶持、扶助等;由扶持之義引申為攜帶、帶領等;當副詞使用時,義為就要、將要;當介詞使用,相當於“拿”“取”,還相當於“把”“用”。
由本義引申為扶持、扶助,《詩·大雅·桑柔》:“天不我將。”意思是,上天不扶持我。《樂府詩集·木蘭詩》:“爺娘聞女來,出郭相扶將。”“將”由扶持之義引申為攜帶、帶領,如元結《賊退示官吏》:“將家就魚麥,歸老江湖邊。”
將當副詞使用,意為就要、將要,《孟子·告子下》:“天將降大任。”“將”當介詞使用,相當於“拿”“取”,晉代幹寶《搜神記》:“將雌劍往。”拿著雌劍去。還相當於“把”“用”,清代袁枚《祭妹文》:“將身後托汝。
康熙字典:《廣韻》卽良切。《集韻》《韻會》《正韻》資良切。?音漿。《說文》:本將帥字。壹曰有漸之辭。蘇林曰:將,甫始之辭。《易·系辭》: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又《公羊傳·莊三十二年》:君親無將,將而誅焉。師古註:將有其意也。
字源演變:
將是個會意兼形聲字。甲骨文的“將”字,左邊是個豎起來的桌案形狀,兩個桌腿朝左,右邊是“肉”字,代表將肉放置在桌案上面。金文的“將”,在右方“肉”字的下方又加上了兩個“手”形,表示用手拿著肉,將它放在桌上。
將(繁體),從寸,醬省聲。由“爿”“月”“寸”組成:“爿”是剖成壹半的竹木片,代表古代用於調兵遣將的兵符;“月”為肉,為身體,代指人;“寸”的甲骨文是手的象形,表示與手有關。“將(繁體)”為手持兵符、發號施令、帶兵打仗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