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置的拼音:fàng zhì。
意思是指擱置,安放。出處是魯迅《書信集·致王誌之》。
出處
魯迅《書信集·致王誌之》:“我的意見,以為還是放置壹時,不要去督促。”
徐遲《財神和觀音》:“每壹條扁擔挑起四只花籃,前後面各放置兩只。”
含義
放(拼音:fàng)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西周金文,古字形從攴(pū),方聲。“放”本義指驅逐、流放,即放逐。引申為行為方面的不檢點、放縱,又引申為解除約束,使……出來、發出等義。另外,“放”還引申為擱下、放置,再引申指安放、安排。
康熙字典
卯集下攴部放;部外筆畫:4。
《唐韻》《集韻》《韻會》並甫妄切,音舫。《說文》:逐也。《小爾雅》:棄也。《書·舜典》:放驩兜於崇山。疏:放逐。《左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衞。註: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遠。
又《書·武成》:放牛於桃林之野。疏:據我釋之,則雲放。
又《禮·曲禮》:毋放飯。註:去手餘飯於器中。
又《左傳·昭十六年》:獄之放紛。註:放,縱也。
又《論語》:隱居放言。何晏註:放,置也,不復言世務。
又《孟子》:如追放豚。趙岐註:放逸之豕。
又《博雅》:妄也。《玉篇》:散也。《增韻》:肆也,舍也。《正韻》:廢也。
又《廣韻》分兩切。《集韻》甫兩切。《正韻》妃兩切,並音昉。同仿。學也。《玉篇》:比也。《類篇》:效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勛。疏:能放效上世之功。
又《周禮·天官》:食醫,凡君子之食恒放焉。註:放,猶依也。
又《孟子》:放乎四海。趙岐註:放,至也。
又《集韻》分房切。方,或作放,並船也。《前漢·禮樂誌》:神裴回若留放,殣冀親以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