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字部首:罒
處分犯罪、犯錯誤或違犯某項規則的人:~款。~球。懲~。~不當罪(處罰過嚴或過寬,與所犯的罪行不相當)
擴展資料:
詞性變化:
罰 fá〈名〉
(1) 刑罰 [penalty;punishment]
掌受士之金罰,貨罰。——《周禮·職金》。註:“罰,罰贖也。”
則好賞惡罰之人,釋公行,行私求,比周以相為也。——《韓非子·有度》
(2) 又如:罰作(漢代刑罰之壹。處輕罪犯以壹年苦役);罰神(傳說主管刑罰之神)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房越切,音伐。《說文》辠之小者。從刀從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春秋·元命包》罔言為詈,刀詈為罰。罰之言罔陷於害。《易·豫卦》則?罰淸而民服。《書·呂?》五?不?,正於五罰。《傳》出金贖罪。《周禮·地官·司救》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註》罰謂撻擊之也。
又《韻補》葉扶廢切《江淹·齊高帝誄》綴機剟賊,輕章削罰。矜?廣慈,合賤兼愛。愛字音炁。○按《說文》在刀部,今倂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