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話(食)說,原字是實話實說,這是廣告招牌。
2、順(馨)小吃,原字是順心,這是吃店的廣告牌。
3、(褲)行天下,原字是酷行天下,這是服裝店的招牌。
4、(像)骨王,原字象骨王,這是仿制品牌的名稱。
5、(菲)比尋常,原字非比尋常,這是明星海報的用字。
擴展資料社會用字不規範的現象有如下四種表現:寫錯別字、使用不規範的簡化字、使用已被淘汰的異體字、濫用繁體字。這些現象的存在,給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教育的普及、文化的繁榮造成很大的損失和障礙。尤其是進入信息化時代後,計算機對漢字識別,要求漢字必須規範。
其實我們的生活學習中也不乏有很多不規範文字,比如商場裏廣告牌上“雪糕”寫成“雪羔”、飯店裏餐牌上“皮蛋瘦肉粥”寫成“皮旦瘦肉粥”......這些雖然都是很不起眼的錯誤,但是這些不規範用字對於還在學習中國語言漢字的未成年人來說容易是壹種誤導,這樣的錯誤使用漢字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基於此,審查標準中加入此種情形的適用亦是為了避免對大眾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