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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楷體漢字中,90%以上的字都是形聲字。“形聲”以其壹半表音、壹半表意的結構模式,適應了記錄漢語的需要,是壹種最能產的造字方式,成為創造漢字的主要方法。並且直到現在仍然能夠創造新字(如壹些新造的簡化字、科技用字)。
從漢字發展的角度來看,形聲造字法不僅突破了象形、指事、會意造字的局限,找到了為許多元形可象、有意難會的事物造字的簡便方法,更為重要的是,它彌補象形、指事和會意不能直接標聲的缺陷。
為記錄語言的符號,文字如果不能標示讀音,是極不便於使用因而就不能持久存活下去的,所以在世界範圍內,表意向標音的過渡乃是壹切文字發展演變的***同規律。
擴展資料:
形聲字的缺陷
1、形旁不能準確表意,有的連“類別”意義也不能正確表示了。
形聲字的形旁表示事物的類別,並不表示字的具體意義,有較大的概括性。與水有關的用“氵(水)”旁,如“江”“河”“湖”“海”,與心有關的用“忄(心)”旁,如“想”“憶”“愉”“悅”等。
可見,形聲字的形旁可以作為理解字義的線索,特別是對於理解字的本義或原始意義具有提示作用。但是形旁相同的字並不同義,如“楊”和“椅”是兩個不同的東西,有時意義甚至相反,如“遠”和“近”。
由於客觀事物的發展,人們的觀念的變化,或由於漢字中大量同音假借字的出現,壹些漢字單從形旁已看不出它與客觀事物的聯系了,如“橋”字,古時常用木頭架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大量的石橋、鋼筋水泥橋等,“橋”仍用“木”作形旁就不能正確表義了。
又如“奸、妄”等字從“女”,是封建社會歧視婦女的表現,現在則很難理解。
2、聲旁壹般不能準確表示讀音,有的連個“近似”音也不表示。
形聲字聲旁表示字的讀音,但大多是近似音,不完全準確。有些聲旁和字的聲、韻、調完全相同,如“健、忠”等;有的聲母、韻母相同,聲調不同,如“勝、唱、放”等,有的聲母相同而韻母不同,如“浪、燈、煤”等;
有的韻母相同而聲母不同,如“草、紅、河”等;有些聲旁則根本不能表音,如“海、熊、輝”等,又由於漢字字體的屢次變化,有些字的聲旁已經變得看不出來了。
據專家統計,現代漢字中,形聲字聲旁的有效表音率只有39%,這壹數字足以說明形聲字的聲符逐漸失去了它的表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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