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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字部首

爽字部首:大(國標);爻(傳統)。

爽(拼音:shuǎng),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此字始見於商代金文。此字本義是為明、明亮,引申指涼快、清涼,又引申指暢快、舒適,還可指差錯,違背。

康熙字典:

《唐韻》疏兩切。《集韻》所兩切,?音塽。《說文》:明也。從?,從大。註:徐鍇曰:大其中?縫光也。《書·仲虺之誥》:用爽厥師。傳:爽,明也。

又《盤庚》:故有爽德自上。傳:湯有明德在天。按蔡傳:故有爽德為句,自上二字連下其罰汝三字為句,爽訓失也,與孔傳異。

又《康誥》:爽惟民迪吉康。

又《大誥》:爽邦由哲。《左傳·昭四年》:二惠競爽。

又《昭七年》: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

又《書·太甲》:先王昧爽丕顯。

又《牧誓》:時甲子昧爽。傳:昧爽,早旦。

又《左傳·昭三年》:請更諸爽塏者。註:爽,明也。按《增韻》雲又淸快也,卽爽塏之義。

又《史記·屈原賈誼傳》:爽然自失矣。

又《爾雅·釋言》:爽,差也,忒也。揚子《方言》:爽,過也。《書·洛誥》:惟事其爽侮。《周語》:晉侯爽二。《列子·黃帝篇》:昏然五情爽惑。

又揚子《方言》爽,猛也。齊、晉曰爽。

又《廣韻》:烈也。

又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