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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是誰的作品,選自什麽文集

《故都的秋》是中國現代作家郁達夫於1934年創作的散文選自 郁達夫散文集。 作者在對北平秋的描繪中,寄寓了眷戀故都自然風物和對美的執著追求,流露出壹種沈靜、寡淡的心境。“故都”表明描寫的地點,含有深切的眷戀之意;“秋”字確定描寫的內容。文章疏導 1.本文題旨“故都”兩字指明描寫的地點,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著壹種文化底蘊;“秋”字確定描寫的內容,與“故都”結合在壹起,暗含著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相融合的壹種境界。題目明確而又深沈。本文通過對北平秋色的描繪,贊美了故都的自然風物,抒發了向往、眷戀故都之秋的真情,並流露出憂郁、孤獨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時,要註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時代性。社會風雲和個人遭際在作者心裏投下陰影,以致對故都清秋的“品味”夾雜著壹些苦澀。2.本文結構文章開頭和結尾都以北國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對比,表達對北國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間主體部分從記敘和議論兩方面描述故都紛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記敘部分采用並列結構,根據“清”“靜”“悲涼”的三個層次,逐壹描繪故都的自然風物,***有五種景況,即清晨靜觀、落蕊輕掃、秋蟬殘鳴、都市閑人、勝日秋果;議論部分,從喻理的角度,進壹步贊頌自然之秋,贊頌北國之秋。首尾照應,回環往復;中部充分展開,酣暢淋漓。3.情景交融的特點作者將苦澀的“品味”與生動的景物描寫有機地結合在壹起,創造出壹種特殊的神韻。他不寫故都皇家宮殿、園林,也不寫遠近郊區眾多優美的自然風光,那些景致雖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離老百姓生活很遙遠。他只是依憑壹個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來觀察和體驗故都之秋,他筆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與姿態,都籠罩著壹層奇異的主觀色彩。例如寫“租人家壹椽破屋來住著”,“在破壁腰中,靜對著”藍色的牽牛花,從尋常景象甚至破敗景象中看出、體驗出美來。寫“北國的槐樹”的落蕊,“腳踏上去聲音也沒有,氣味也沒有,只能感出壹點點極微細極柔軟的觸覺”,寫“灰土上留下來的壹條條掃帚的絲紋,看起來既覺得細膩,又覺得清閑,潛意識下並且還覺得有點兒落寞”,這些細膩而獨特的感受、憂郁而優美的情懷,恐怕只有郁達夫這樣壹個具有平民傾向又飽受顛沛流離之苦的讀書人才能體驗得到,才能表現得細膩而深刻。最能表現情景壹體的是“清”“靜”“悲涼”的描述。“清”“靜”,既是對客觀景物特點的描寫和總結,又是作者內心的感受;“悲涼”,則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觀感受,與景物既有聯系又無必然聯系(因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從秋景得來)。“清”“靜”是大多數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寫得出的,未必見得奇妙,而“悲涼”則屬於郁達夫壹人獨有,最見奇妙。總之,本文情意濃厚,以抒發內心感受為主,寫景並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樣占有很多篇幅。在這壹點上可與《荷塘月色》對比,《荷》文寫景似用工筆,精描細繪,景物給人留下深刻印象,情為景所藏所掩;本文則略於寫景,盡力抒情,文情更給人以親切感、厚重感。本文是現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濃厚,意味雋永,文辭優美。由於本文的寫作離今天已經久遠,學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蘊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難,所以應當先作些作者情況和背景介紹,並提示學生誦讀,宜慢不宜快,認真體會景物描寫所蘊含的思想感情,當讀到作者直接抒懷時更要認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懷。要註意課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國的秋,卻特別地來得清,來得靜,來得悲涼”,此句提綱挈領,籠罩全篇,更要認真領會,循此線索整體把握文章大意。 [編輯本段]名句分析 ◎“黃酒之於白幹,稀飯之於饃饃,鱸魚之於大蟹,黃犬之於駱駝”《白璧微瑕堪遺憾——名篇指瑕拾趣》的文章就指出,這兩個句子是文章結尾處所出現的不和諧音符。理由是“‘譬如’後面的四個意象的排列,說得都是南國之秋的美麗處,都是具有壹種詩意美的,可是,到了後面,為了強調與北國之秋的比較效果,作者使用的壹連串的四個排比句,卻實在缺乏美感。原因有二:壹是用詞太俗,不雅;二是意象本身粗陋,缺乏詩意。這裏出現的“黃酒”、“白幹”、“稀飯”、“饃饃”、“黃犬”、“駱駝”這壹類字眼與前面文雅柔美的情味反差太大了,而這些用詞所包含的意象意義也顯得過於唐突粗俗,毫無含蓄蘊藉之美,與全文的風格迥異,實在有些煞風景……所以,我認為,這四個比喻句的排比實在有些不倫不類,難免給人壹種狗尾續貂的感覺” 。首先是譚學純教授對這壹句子的評析。他認為,作者運用排比、博喻辭格,精選四組在量與質上差別明顯的事物,讓讀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濃郁、鮮美的醉人特色,與作者那濃烈的摯愛產生***鳴。其次是賀誠章先生認為:“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達了對南北方秋天的具體差別的體驗:壹是味道薄厚的差別(黃酒之與白幹);二是充實程度的差別(稀飯之與饃饃,實際是感覺);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別(鱸魚之與大蟹,還是味覺);四是規模的差別(黃犬之與駱駝,又回到了視覺)。又次漆瑗先生則認為:“‘黃酒之與白幹’,壹個溫和,壹個剛烈;‘稀飯之與饃饃’,壹個稠潤,壹個硬實;‘鱸魚之與大蟹’,壹個細膩、秀美,壹個粗壯、威嚴;‘黃犬之與駱駝’,壹個機靈、活潑,壹個沈穩、刻苦。”再次是復旦大學附中張大文先生的意見,他認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較,認為前者之與後者,有如黃酒之與白幹,稀飯之於饃饃,鱸魚之與大蟹,黃犬之與駱駝。在這裏,四對喻體作比較,目的是從四個角度說明壹對本體的特點。第壹對喻體說明本體的濃烈度不同;第二對喻體說明本體的敦實度不同,這兩點較為易解;第三對喻體是從鮮味說明深長度不同,雖然同以上兩對喻體都是就實論虛,但要同‘濃烈’‘敦實’相區別,已有不少困難;第四對喻體說明什麽特點呢?要從黃犬、駱駝的生活特點來考慮:黃犬走壹段路,撒壹泡尿,如此輕佻,而駱駝壹步壹個腳印,這般厚重。——這樣,濃烈、敦實、深長、厚重四個概念對說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盡其妙,又相互滲透。”又再次是張宏星先生認為:“郁達夫連用四組比喻性的對比,目的是為了形象地說明南國之秋‘色彩不濃,回味不永’的特點。具體來說,‘黃酒之與白幹’比喻南國之秋秋味平淡,北國之秋秋味濃烈;‘稀飯之與饃饃’比喻南國之秋秋味稀薄,北國之秋秋味厚實;‘鱸魚之與大蟹’比喻南國之秋秋味柔軟,北國之秋秋味剛強;‘黃犬之與駱駝’比喻南國之秋範圍狹小,北國之秋範圍廣大。”最後內蒙古紮賚特旗壹中的李殿林老師對這壹句子的解讀。他認為“比起北國的秋來,正像是黃酒之與白幹,稀飯之與饃饃,鱸魚之與大蟹,黃犬之與駱駝。”這四組對比性的比喻句,從四個角度精當地寫出了南國與北國之秋的差異。第壹組從“酒”的角度寫味道的足與不足;第二組從“飯”的角度寫質的實在與不實在,饃當然是吃壹口是壹口;第三組從“菜”的角度寫味道的濃與不濃。前三組正好是壹桌菜,構思可謂獨特。第四組是從格調著眼,駱駝比之黃犬,可謂“大氣大派”,“駱駝”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國之秋豪放而不矜持。對這兩個句子,我是不認同貶抑的觀點的。理由壹,“明月”“秋潮”“涼霧”“殘荷”並非都具有詩意,都美,如“殘荷”。看來“詩意”和“美”並非作者選擇的目的,作者交待得很明確,這就是後壹小句“色彩不濃,回味不永”,意思是南國之秋是美,但“色彩不濃,回味不永”,“月”是朦朧的,“秋潮”“涼霧”是薄淡的,“殘荷”則早失去了色澤。理由二,“黃酒”“白幹”“稀飯”“饃饃”“鱸魚”“大蟹”“黃犬”“駱駝”是太俗,不雅甚至於粗陋。但還要認真研究作者選用的意圖。我認為這太俗,不雅甚至於粗陋的意象剛好表現了北國之秋的特征。從語義學角度,“黃酒”味淡,而白幹味濃,後勁很足,很大(查《現代漢語詞典》得知“白幹,白酒,因無色,含水分而得名”)。這壹比較顯然是從味覺著眼,寫出了南國之秋淡(色淡、味淡),北國之秋濃(色濃、味濃)。再說“稀飯”與“饃饃”,也是從味覺著眼,“稀飯”清淡,不耐咀嚼,而“饃饃”則相反。在這兩點上,我與前面諸位持褒揚態度的專家的意見大都壹致。又說“鱸魚”“大蟹”。“鱸魚”,查《現代漢語詞典》,可得知“身體上部青灰色,下部灰白色,身體兩側和背鰭有黑斑,生活在近海,秋末到河口產卵”。再查《新華字典》得知“體側扁,嘴大,鱗細,銀灰色。背部和背鰭上有小黑斑,肉味鮮美”。“大蟹”,呈橘黃色,味鮮美。二者的比較點在哪裏呢?筆者認為,壹是“色”,更是“味”。“鱸魚”肉細而嫩,不耐咀嚼;而“大蟹”,耐嚼,值得品味。這壹點可能與前面眾專家理解有所不同。再接著說“黃犬”“駱駝”,這裏的比較點在於形體的小和大。“黃犬”表面上喻南國之秋範圍狹小,實喻南國之秋的味小色淡;而“駱駝”表面上喻北國之秋範圍廣大,實喻北國之秋的味足色濃。由此可知,作者巧借兩組事物在味的淡與濃,不耐嚼與耐嚼,形體的小和大道出了南國與北國之秋的不同美,突出了北國之秋的清、靜、悲涼,寫出了北國之秋的濃而有味,富有層次和深度,使人感受到北方人的壹種特別的文化內涵。所要強調的是兩組意象其比較點最終落在了作者在文句中就清楚交待了的壹小句上,這就是“色彩不濃,回味不永(指南國之秋,北國之秋反義理解即可)”,也就是兩個字“色”和“味”,特別是“味”。有位老師在上課時總結得好,他是這樣總結的:“南國之秋與北國之秋的最大區別在於:味。而文中的四個比喻又是從飲食文化入手,讓人從飲食中的‘味’去領悟秋之‘味’,讓人從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國之秋像‘白幹、饃饃、大蟹、駱駝’,讓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濃、味久,而南國之秋就像‘黃酒、稀飯、鱸魚、黃犬’讓人感到味潤、味淺、味淡、味短。”從修辭學上來論,此句當屬辭格套而兼用,即排比套比喻兼對比。這與大家的理解是壹樣的。從邏輯上來說,屬於壹種類比兼比較。用“黃酒”“稀飯”“鱸魚”“黃犬”,來類比南國之秋,用 “白幹”“饃饃”“大蟹”“駱駝”來類比北國之秋。另外這兩組事物之間又是比較,突出了南國之秋與北國之秋的各自特點。從藝術效果來講,兩組比喻的喻體用的都是最常見的事物,使人容易聯想;而巧妙的對比,則突出了中國北方之秋的深味,渲染作者對故都的那份赤子之愛。在結構上成了整句,給人以整齊的建築美的印象;同時壹氣呵成,語勢貫通,讀起來節奏感強,給人以音律美,還增強了文章的抒情色彩。。從平仄的角度推敲,可關註每句的最後壹個字。作者註重了平仄的搭配,尤其是最後壹句,幾乎都是平聲,這雖然可能是作者無意的,但很符合我們的朗讀和審美習慣。總而言之,郁達夫先生的這兩個難句,雖難破解,但意蘊深厚,極為耐讀。可以說這處名句,是個極深的比喻句,它從作者的心的最深處流淌出來,道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韻,讀來如飲醇酒,久而彌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