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筆順撇、橫撇/橫鉤、橫折、豎、橫、豎彎鉤和部首色。
色(拼音:sè、shǎi)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春秋金文。其基本義表示臉上的神情、氣色,特指憤怒的神情,引申泛指物體的色彩,再引申為景象、情景,還引申指種類。
在古代“色”又專指女子貌美,由此引申為情欲。“色”還為佛教用於,指精神以外的能感觸到的東西。“色”文讀讀sè,白讀讀shǎi。顏色指色彩時,色讀sè;指顏料時,色讀shǎi。
“色”的構型在學界有多種說法。許嘉璐先生認為,“色”字未見於甲金文。《漢語大字典》《古文字詁林》等著作也未見有收錄甲金文“色”,但在徐中舒先生的《甲骨文字典》卷九中收有“色”字。
徐先生引唐蘭先生在《殷墟文字記》中的觀點認為甲骨文(色)字:“字本象壹刀形而人跽其側,殆刀之動詞,斷絕之義也,刀增繁為召,則亦即卲字。色卲壹字,則絕紹亦壹字,紹訓繼,絕訓斷者,乃壹字有正反二訓之例。”
書寫提示
“?”,首筆短撇從豎中線上端左側起筆;?(橫撇)居豎中線部位。“巴”的頂部在橫中線上側,位置偏左;中間短豎在豎中線左側;乚(豎彎鉤)豎短彎寬,彎鉤超出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