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孫的博客收錄了米菲的全部故事。
第壹次,顏的親人離開襄陽,糜飛,抵達汴京城。
“有壹天,米芾聽說村裏路過壹個秀才寫得不錯,就去請教。秀才看了米芾的帖子後說:想跟我學寫字,有壹個條件妳得買我的紙,但是紙貴,要五兩銀子。米芾以為沒有這麽貴的紙,但由於急於學中文,米芾咬緊牙關,跺著腳去給秀才拿錢。秀才遞給他壹張紙,說:回去好好寫,三天後給我看。回到家,米芾拿著這張用五兩銀子買來的紙,左顧右盼,不敢寫字。於是,米菲對照字帖,用不蘸墨水的筆在案板上劃十字,反復琢磨,把字壹個個印在心裏。三天後,秀才來了,看見米芾坐在桌前,手裏拿著筆,盯著字帖,陷入了沈思,可是紙上沒有墨水。我很驚訝,問:怎麽還沒寫?米菲剛從夢中醒來,以為三天期限到了,喃喃道,我怕浪費紙張。秀才聽了哈哈大笑,用扇子指著那張紙說:嗯,我想了三天了。給我寫個字!米菲舉起筆,寫下了“永遠”二字。秀才壹看,字跡蒼勁自然,就問,為什麽三年不讀書,三天走了多少步?米芾想了想說,因為這張紙貴,我不敢像以前那樣隨便寫了,寫之前還得仔細琢磨字。是啊!這位學者說:學漢字不僅是為了寫字,更是為了動心。不僅要觀察其形,更要了解其神,得其意,才能寫得好。之後我在“永遠”二字後加了七個字:(永遠)念念不忘,五兩銀子紋身。秀才從口袋裏掏出那五兩銀子,還給了糜費。”
故事和妳講的差不多,所以妳講的應該是米菲是對的。
是幹坤齋出品的。希望能幫到妳。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