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的本質特征是雙重的,既有物質屬性的壹面,又有精神屬性的壹面。
對於典籍物質屬性的規定,來自於記錄知識內容的物質載體。文字記錄需要能夠承載文字的物質,系統的知識存貯、固化在物質載體上以後,再經過編連成冊的加工,才能形成典籍。典籍是物化了的思維,凝固的知識,其物質屬性是很明顯的。作為物質產品,中國典籍的生產隨著古代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典籍的載體材料由最初的龜甲獸骨發展到竹木材料、縑帛材料,再由於紙的發明,大大豐富了典籍的生產;典籍的記錄方式由鍥刻到書寫,再由於印刷術的發明,促使典籍生產有了新的飛躍;典籍的裝幀方式也由簡單編連到卷軸裝,繼而經折裝、旋風裝、蝴蝶裝、包背裝、線裝等方式的相遞演變。典籍作為壹種物質產品,其生產與保藏又要受到社會環境的制約。安定統壹的社會環境,必然會促進典籍的生產、保藏與流傳;動亂、分裂的社會環境,必然要影響破壞典籍的生產,造成典籍的流失。
典籍所記錄的思想和知識,是人腦存貯的外化,因此典籍又具有精神屬性的壹面,也是精神產品。典籍精神屬性的規定,來自於典籍的內容。作為壹種精神產品,它的發展是隨著人類對自然與自身認識的不斷深化而發展的。我國早期的典籍,大多是“記言”、“記事”壹類檔案材料,隨著古代先民認識自然與社會實踐的發展,典籍內容逐漸由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不斷豐富,典籍的學科性和專業性也更為明顯,知識的更新,社會的變革,無不壹壹反映在典籍的內容中,影響著各類典籍的發生和發展。中國古代的典籍,從諸子書的出現,到儒學著作上升為經學典籍,到史學典籍從經學典籍中分離出來;從佛教的傳人、道教的興起,到佛道宗教典籍的產生和流傳;從《詩》三百到各種體裁的文學典籍;從農、工、商、學、兵到醫學、科技等各領域的典籍。只要人們的實踐所及,認識所及,就有相關的典籍產生和發展。
然而,典籍作為精神產品,也有其相對獨立性,這種獨立性指的是典籍內容相對實踐活動的超前和滯後特征。其超前性表現在有些典籍中記錄了有關人類征服自然的預測或幻想,雖然在當時生產力水平是不能實現的,但卻為後來的科學發展所證實;典籍中也有大量滯後於人類實踐活動的內容,這些內容表現在對於自然現象的幼稚或錯誤的認識,以及封建思想的糟粕。這些思想和認識,雖然被科學發展和社會進步證明是謬誤的,但作為歷史的記錄,這些謬誤仍隨著典籍被保留下來。
典籍的物質的和精神的雙重本質特征表明,典籍是人類思想認識與物質載體的統壹,是人們將系統的思想和認識用文字著附於壹定形式材料的產品。
作為人類思想認識的結晶,典籍對於社會進步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從典籍的物質屬性看,它可以將人們的知識記錄下來,提供客觀的視覺對象;可以將人們的思維和知識凝固在物質載體上,長期保存;可以通過抄寫或印刷,不斷再現人腦思維的成就,擴大保存和交流的時空余地。從典籍的精神屬性看,典籍具有表達思想、交流經驗、宣揚主張和傳播知識的作用。典籍作為文明發展的結晶,是人類***同的精神財富。它對同時代的人們來說,是互相表達思想、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是獲取知識、陶冶情操、娛樂生活的重要來源。對於後人來說,典籍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向他們提供了認識歷史、認識自然、認識社會,從而獲得新發展的借鑒。因此,典籍對於人類文明與進步,有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