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中華人民***和國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規定了通用字的形體標準。這個字形表消除了印刷體與手寫體之間的筆畫筆形歧異,使印刷體接近手寫楷體。現在各種字典詞典裏的《新舊字形對照表》就是根據這個表制定的,其中的”新字形”就是規範形體。《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的字形,也是根據這個表確定的。
1)新字形的特點:
(1)新字形比舊字形筆畫便於書寫,例如:
“骨”字上部的折筆,舊字形向右彎,新字形變為“橫折”;
“尚”字上部舊字形從“小”,新字形統壹為向心筆勢;
(2)筆畫減少,例如:
“牙”字舊字形5畫,新字形改為4畫,將第二.第三筆合並為“豎折”;
(3)更簡潔明了,例如:
“直”字舊字形末筆為豎折,新字形改為“橫”;
(4)便於稱謂,例如:
“吳”字舊字形下部首筆為“豎折”,不便稱謂,新字形改為“橫”,整字結構可直接稱為“口天吳”;
2)統壹新舊字形的成果
整理新舊字形的成果主要體現在《新舊字形對照表》和《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中。
《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前面都附有《新舊字形對照表》,可供參考。
《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1965年,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
本表***收通用的印刷體字6196個;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1988年3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和國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
本表***收漢字7000個。
這兩個字表明確規定了每個字的字形標準。不但統壹了印刷體字形,而且和手寫楷書也基本上壹致,精簡了壹些在印刷上有特殊寫法的字,很有利於漢字的學習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