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母刺字》這個故事主要講述了南宋時期,金國進兵攻打中原。宋高宗把首都移至金陵,並四處召集人才,興兵反攻。遠住相州縣的嶽飛和他的九個結義兄弟臨危受命,率領眾士兵抗擊金兵。臨行時,嶽母為了能夠讓嶽飛更好的效忠於朝廷,就在嶽飛的背上刺下了“精忠報國”四個字。從此,這四個字就深深的刻在了嶽飛的心裏。
體現了嶽母偉大的愛國主義精神.為了報效國家,不惜犧牲自己的兒子.
不義之財
田稷子,戰國時齊國的相國。壹次,他收受了下屬官吏賄賂的黃金百鎰,並用這些黃金來孝敬自己的母親。田母非常詫異,於是責問田稷子說:“妳雖然為相已經3年了,但妳的俸祿大概還沒有這麽多吧?這些金子難道是德行純潔的正人君子應該得到的嗎?我怎麽能收留下這些金子呢?”田稷子跪著向母親解釋說:“這些金子確實是下屬送給我的。”田母嚴肅的訓斥田稷子說:“我聽說士大夫要修身潔行,不能隨便收受人家的東西,壹定要註意做到潔身自好、言行壹致、忠誠守信、辦事公正,眼下妳卻不是這樣,遠離了做臣下的要求。像這些不是從正道上來的財物,我是不會享用的。妳這樣做就是不肖之子,不是我的兒子。妳快起來吧!”田稷子感到非常羞愧,急忙拿著這百鎰黃金退了出來。他先將那些受賄的黃金退還屬吏,然後背著草席去向齊宣王請罪。齊宣王明白了此事緣由,很欽佩田稷子母親的高尚情操和義舉,於是贈以公金,並赦免了田稷子的罪,恢復了他的相職。
這則成語故事歌頌了田稷母親教育兒子拒收不義之財的高貴品質,具有深刻的教育意義和啟示作用。 典故出自漢代劉向著的《烈女傳·齊田稷母》:“田稷子相齊,受下吏之貨金百鎰,以遺其母。其母曰:‘子為相三年矣,祿未嘗多若此也,豈修士大夫之費哉。安所得此’對曰:‘誠受之余下。’其母曰:‘吾聞士修身潔行,不為茍得……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田稷子慚而出,返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