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的繁難在很大程度上並不完全是漢字自身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舊時代文化壟斷遺留下來的壹種弊病。早在19~20世紀之交,中國語文變革的先驅者盧戇章和王照即曾分析過漢字繁難的本體原因和社會原因。到20世紀末,仍有學者對此持續關註。
對生活在中國的大多數人來說,漢字教育是壹切教育的基石,漢字是公***交流的基本工具。因此,漢字規範不僅具有文化教育方面的意義,還具有降低社會經濟成本的作用。這與社科術語規範的目的亦有相同之處。在中國,以漢語形式表達的術語的書寫形式,都是由漢字組成的。非但如此,漢字的生滅與規範,其過程與術語生滅與規範的過程,存在著很多可以類比的地方。因此,研究社科術語,有必要了解和借鑒中國歷史上漢字規範的情況與教訓和經驗。
現今時代,信息爆炸,新詞“術語”,層出不窮,良莠參半,魚龍混雜。這種情況與漢字的形成機制頗為類似。漢字存在異體字和簡化字問題,術語則有同義術語壹義多名的問題,也存在壹名多義的現象,即術語二義性問題。從壹個個單體的漢字來說,並不能夠簡單直接地對應於“術語”。術語通常以“詞”的形式出現,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單字組成。但是回顧漢字發展史,卻可以發現:漢字的誕生,即人們通常所說的“造字”,以及後來發展過程中的“繁化”(原本簡單的字型被改變成繁瑣復雜的形式)、“簡化”乃至“廢棄”,與我們正在討論的“術語形成”的早期行為情況極其相似。因此,了解中國歷史上漢字的變化情況,可以借漢字規範之石,攻術語研究之玉,對於深入討論社科術語規範問題可能是有補益的。
術語與漢字壹樣,並非造於壹時,也並非出自壹手。中華民族歷史悠久,疆域廣大,眾多無名造字者沒有受過後代文字學的訓練,有條件喊出新名詞的人也未必都能掌握現代術語學甚至更基礎的語言學常識。新字的造就,新詞的提出,常常順手而來,既不壹定考究造字的“理據”、成詞的“規則”,也不可能協商於決策之前,更不要說預測後世的遺留問題。雖然漢字、漢語歷時既久,潛伏著某種內在規律,但是就創造者和使用者而言,基本上還是以“不自覺”的為多。更何況還有不少故意標新立異、嘩眾取寵、專以營造“怪字”“新詞”作為標榜的情況,給歷史上的漢字規範和我們未來將要面對的術語規範帶來極大的麻煩。
例如,“礙”簡化為“礙”(始見於《正字通》),“報”簡化為“報”(始見於居延漢簡),“東”簡化為“東”,“過”簡化為“過”,“時”簡化為“時”(始見於敦煌漢簡),許嘉璐先生認為,這些簡化並無“理據”可言。又如“才”“雲”“禮”,查《說文解字》可知,它們都是原本就有的字型,卻“毫無道理”或者“多此壹舉”地被“繁化”成為“才”“雲”“禮”。而原本無辜的“林蔭道”,據說又因為“蔭”應該被統壹為“陰”的壹紙禁令,而將成為令人啼笑皆非的“林陰道”。《笑林廣記》大概要有新的版本問世了。
當然,新中國成立以後,在漢字簡化過程中充分體現了行政手段的有效性,有很多簡化字是值得贊許的。例如:“龍”簡化為“龍”,“龜”簡化為“龜”,“塵”簡化為“塵”,“豊”簡化為“豐”,“兒”簡化為“兒”等,都簡化得很好。這些字都見於古代字書,說明這些字都曾被使用過。筆畫都比與之相應的繁體字少得多,符合簡化的基本原則。然而,這種情況恰恰也說明了許多漢字在發展歷史上曾經有過的壹義多字和由簡到繁的經歷。
這些問題,與現在讓語言文字專家和官員們頭疼的簡化字與繁體字“壹對幾”的問題,如同壹個名詞對應多種概念,或者壹個概念擁有多種稱謂的術語問題壹樣,均非始於今日,也不會瞬息消亡。文字方面的例子比如“幹”之與“幹”“乾”(始見於劉熙《釋名》和漢碑),“沈”之與“沈”“沈”(始見於《禮記》和《集韻》);術語方面的例子比如“雷射”“鐳射”“萊塞”與“激光”;“SARS”與“非典”“非典肺”;“報料”與“新聞線索”等等,不壹而足。在有些場合,術語的發展趨勢不是走向簡化,而是變得越發繁瑣起來,或者越來越失去了本該簡明確切的含義。
這種情況,使人很容易聯想起漢代石刻造型的簡約古樸以及後來朝代石刻形象的繁瑣雕琢。再以中國家具為例,明代科學進步,明式家具則線條簡練,造型利落,到清朝卻越發變得不再簡練。及至清代晚期,許多家具上雕花刻草,遍鑲螺鈿,恨不得珍珠瑪瑙玳瑁車磲全要鋪將上去。這是壹個崇尚繁文縟節的時代的烙印,是壹個社會衰變、壹種文化墮落的反映。映射到社會語言,亦有同樣問題。現在坊間有些所謂的“新詞語”“新口號”,要麽空空如也,毫無“內容”可言,要麽就是根本無從落實的廢話。喊者痛快,聽者鬧心;從虛到假,從假到虛,看似語言現象,實在是社會政治文化的問題。這些問題,並非僅靠語言界的努力就能克服,因為它反映的,本來就是壹個民族文化當中年深日久形成的痼疾。
語言文字學者認為,漢字可以分為表形字、假借字和形聲字三類,分別代表著漢字造字的三種方法。從整個漢字發展的歷史來看,從甲骨文到現代漢字,壹直使用這三種造字方法。古今漢字體系的實質區別,是這三類漢字占有的比例不同。商周文字以假借字為主要成分,表形字是基礎(很多表形字兼用為假借字),形聲字只占少數。秦漢以後的漢字,則以形聲字為主要成分,表形字多成為形聲字的部件,假借字只剩下極少數。這是漢字發展的規律。我們談論漢字簡化,也以此為準則。
形聲字在現代漢字中占90%以上,是現代漢字的主要字類,簡化字中的形聲字也比較多,其中很多是於古有據,由繁化簡,易於推行的字。由此還是回到了我們曾經表達過的困惑:既然在簡化漢字的時候我們能夠找到“於古有據”的“簡字”使“繁字”得到簡化,那就等於說,在歷史上的某壹個時期,曾經有過將“古已有之”的“簡字”變得繁瑣起來的過程。需要解答的問題是,這種“繁化”的理由和原因是什麽?這種“繁化”與壹個國家、壹個時代的“繁華”是否存在可以對應的關系?再有壹個可能是“外行”的幼稚問題:“繁化”的“化”與“繁華”的“華”之間,是否曾經存在“通假”?
在術語方面,類似語言文字那樣,舍簡就繁、逆向變異、混淆淩亂、故弄玄虛的現象也不乏其例。比如,“經濟計量學”和“計量經濟學”原本來自同壹英文詞匯“economet鄄rics”,卻始終不能“言歸壹統”;再如經濟計量學詞匯“cointegration”,張三譯成“協整”,李四翻作“同積”,王五認定“協積”,趙六則壹定要另辟蹊徑,寫做“積整”。恨不得每壹個“新詞”都是“迄今為止,尚屬首次”,“世界未曾有,中國數第壹”。這種情況,在總體上表現為對概念命名權的爭奪,從積極的意義上可以理解為強調以自己的理解闡述概念。雖則如此,卻令人喜憂參半,不敢樂觀。
壹方面,新詞術語的不斷湧現,說明人類知識的不斷豐富,科學文明的不斷進步,也代表了這些知識和文明在中國迅速普及的速度;另壹方面,從全民族的整體意義上,則說明我們對新知識的接受還只是分散的、個別的,缺乏整體性和系統性。當然,如同漢字壹樣,這種現象也從壹個側面反映了術語,特別是現代術語的復雜性。按照哥德爾的“不完備定理”,沒有哪壹種“系統的解決方案”是“系統的”,“任何所謂完備的定理系統都是不完備的”。這正是我們在社科術語規範工作中需要註意的問題。不僅要註意其中的科學性,也要考慮術語應用的社會性問題。
中國歷史上的漢字整理工作壹直在不斷地進行,但是整理時多半遵循“述而不作”和“約定俗成”的原則。“述而不作”就是整理者不制造新字,只是把已經使用的字加以提倡或抑制。這種辦法,首先務虛,不忙做實,從某種意義上說,更像是壹種學術的研究和科學的宣傳,值得我們在從事社科術語規範的過程中借鑒。進而言之,無論是文字規範還是術語規範,均應以維護社會生活穩定為首要原則。如果過分迷信“權力”的作用,以為行政措施可以無往而不勝,則可能會引起各方面的混亂,造成無謂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