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字筆畫順序為橫、豎、豎、橫折鉤、點、撇、橫、橫、豎。
南(拼音:nán)是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南字本義不詳,在殷墟蔔辭中已借用為方位詞,即早晨面對太陽,右手的壹邊,與“北”相對。
引申指南方的地區或國家。又指古代南方少數民族的音樂。南讀nā時,用於“南無(mó)”壹詞,意思是合掌稽首,表示對佛尊敬或皈依。
南字的構型說法不壹,有人認為甲骨文和金文的“南”字像龜甲腹面的形狀,上部的“屮”形是頭部。龜類居穴大多朝南,因此用龜形代指南方。為了與“龜”字區別開,所以便用龜甲板的前半截的形象來表示“南”。
也有人認為,甲骨文的“南”字像壹種鐘形的制樂器。郭沫若先生認為,這種樂器是青銅的。另有研究者稱,它是壹種由容器演化面來的樂器,上部的“屮”形是提紐,下部是器身。這壹類樂器流行於南方地區,所以用它來代指南方。不過,這幾種說法在文獻中都沒有用例。
“南”字是壹個形狀比較原始的字。從古至今,它的字形變化不是很大,其金文以及小篆字形,雖較甲骨文有所改變,但大致的輪廓卻還是壹樣的。
康熙字典
古文:?、?。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竝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誌》: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為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誌》:班左並馳,董南齊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