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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如何打擊貪官的

朱元璋采取了中國歷史上最嚴厲的措施來懲貪。他生性苛細,連多用壹張信紙在他眼裏都算貪汙。翻開《大誥三編》,妳會看見皇帝親自懲辦的貪汙案裏,有這樣壹些贓物:“收受衣服壹件、靴兩雙”,“圓領衣服壹件”,“書四本,綱巾壹個,襪壹雙”。官員犯了別的錯誤尚可饒恕,惟有貪汙,絕不放過。在反貪運動的開始,他規定凡貪汙六十兩的,就剝皮食草,擺在衙門前示眾。按說這壹規定已經殘酷至極,不想他後來公布的政策更為極端:“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朱元璋對貪汙之官,寧肯錯殺壹千,不可放過壹個。他規定,凡有貪汙案件,都要層層追查,順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將貪汙分子壹網打盡為止。

為了徹底消滅腐敗現象,建設壹支純而又純的官員隊伍,朱元璋想到了求助於廣大人民群眾。洪武中葉,大明帝國裏發生了壹件中國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皇帝號召底層民眾起來,造官僚階級的反。朱元璋告訴百姓,他們可以直接向他舉報官員們的違法行為。並且許諾,皇帝會根據普通民眾的意見來獎勵和懲罰官員;十九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進了壹步,他令人吃驚地宣稱,在他的帝國之內,任何壹個人都可以沖進官府,捉拿他所不滿意的吏員;又規定:百姓們捉拿吏員,當官的如果敢阻擋,那麽“全家族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