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職之日”中的“之”均可譯為“的”。
2、代詞,代人、物或事。“漢從之”中的“之”應該是代詞,但沒有上下文,
所以無法知道具體意思。
3、賓語前置的標誌。例如“何陋之有”,正常語序為“有何陋”(有什麽簡陋
的呢),其中“之”就是賓語前置的標誌。
4、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沒有實際意義。
5、動詞,可譯為“去、往”。例:“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6、放在表示時間的詞語後面,調節音節,無實際意義。例:“稱善者久之”。
這些就是“之”的常見用法,應該還有壹些其他用法,記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