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造字的六種方式: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漢字並不完全是象形文字,可以說是發端於象形,而真正占據主流的是形聲字,在《說文解字》中約占80%,在《康熙字典》中約占90%。形聲字壹半表音、壹半表意。漢字的造字方法主要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種方法。
我國古代對造字法有“六書”的提法,除了上述四種外,還包括轉註和假借。但嚴格說來這兩種應屬於用字的方法,關於漢字的造字法,從漢朝以來,相沿有“六書”的說法。六書之首,就是象形法。象形字當中,有壹些不是直接用來表示具體實物,而是用來表示與實物有關的概念。
象形法
例如:“大”字,原來是像壹個正面直立的人的形狀,手足展開,就表示“大”的意思了。這種從名詞推廣到形容詞的造字法,是後來發展出來的。象形字雖然起源最早,但數量卻最少。
因為宇宙間的事物很多,不可能按每壹事物的特征都造壹個象形字,很多抽象的概念根本畫不出來,而且即使畫得出,這種照葫蘆畫瓢的造字法也太笨了。後來為了克服象形字的局限性,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就又發明了另壹種造字法——指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