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10的繁體字寫法:
以中文的形式表示數字,在開具發票、收據的時候經常用到,尤其在金融領域。但數字的中文表示和其它語言有很大的不同,如中文以每4個數字(萬)為壹個小的分隔。
擴展資料:
不管是阿拉伯數字(1、2、3……), 還是所謂漢字小寫數碼(壹、二、三……), 由於筆畫簡單,容易被塗改偽篡。
所以壹般文書和商業財務票據上的數字都要采用漢字數碼大寫: 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本身筆畫已經比較復雜,使用機會也少,沒有必要再用別的字代替)。
如“ 3564 元”寫作“三仟伍佰陸拾肆圓”。這些漢字的產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寫數字,屬於假借。數字的這種繁化寫法,早在唐代就已經全面地使用了,後來逐步地規範化成壹套“大寫數碼”。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