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壹人帶頭說:“路上躺著壹只黃狗,馬受驚,飛跑而來,蹄子死了。”另壹個人接著說:“大道上躺著壹只黃狗,它逃出蹄子時被咬死了。”最後,第三個人說:“大道上躺著壹只狗,躺著的狗被它咬死了。”
歐陽修聽後哈哈大笑:“妳這樣研究歷史,寫壹萬卷也寫不完。”
三個人趕緊問:“妳說呢?”
歐陽修說:“六個字就夠了!”
三人聽了這話,臉紅了,相視壹笑。與自己的冗余相比,歐陽修對文章的簡潔印象深刻。
2.《陶》中壹馬殺狗的故事:歐陽修在國子監任職時,有壹次和三個下屬在同壹個院子裏外出,看見壹匹飛馳的馬在路邊踩著壹條狗。歐陽修建議道:“請分開講故事。”我看到壹個人帶頭說:“壹只黃狗躺在道上,被馬嚇了壹跳,跑來跑去,蹄子死了。”最後,第三個人說:“大道上躺著壹只狗,躺著的狗被它咬死了。”歐陽修笑道:“妳這樣寫壹萬卷也寫不完。”三個人趕緊問:“妳說呢?”歐陽修說:“六個字就夠了!”三人聽了這話,臉紅了,相視壹笑。相比自己的冗余,歐陽修對文字的簡潔印象深刻。可以說,道中殺狗是壹把封喉劍,道出了文字要精煉的道理。
3.古代道家散文《走馬殺狗》五百字中關於壹馬殺狗的幾種說法的利弊關於這個話題,陳望道在《修辭學的起源》中說“文學家和演說家根據意義的輕重使文字有賓主之分”,不能抽象地“評判作品的優劣”。在我看來,可以說已經得出了結論。不用多說,我們先來看看陳望道先生是怎麽說的:關於黃狗飛奔的句法,已經有了很多笨拙的理論。書中提到的第壹個好像是沈括(中間)。沈括的《孟茜筆談(14)》說:過去,許多學者還是雙重性的。木秀和張敬北開始平仄化,當時稱為古文。張穆嘗同朝,留在東方。兩人都用笨拙的方式記錄了自己的故事。木秀曰:“馬邑,黃狗遇蹄而死。”張靜說:“壹只狗跑到馬下面死了。”風格轉變時,他們的文字顯得笨拙,當時稱之為作品,壹直流傳至今。看了這篇文章,可以看出黃狗上馬跑的句法是當時流傳的名句。沈括因為不服,寫了下來。但陳山認為沈括的句法比他們好。他在《秦虱新論(五)》壹書中說:同義字拙。沈存忠想起了木秀和張靜壹起建立的王朝。文房寫了好幾期,跑馬殺狗再合適不過,所以每期都記錄了自己的事件,使之更加笨拙。木秀說:“馬修。張應該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存在於中間,那就比較渾了。其實張的語言不壹定優秀,沈的語言也不壹定渾:因為張重在狗,沈重在馬,各為壹句,木秀重在狗和馬,所以寫了兩句。但《唐宋八大家故事》記載了同樣的黃狗故事,說:俗話說“壹馬殺狗於道。“所以壹個死狗故事有六種語法:1,奔馬壓死狗;2、馬邑,黃狗遇蹄而死;3、狗死在奔馬下;4、奔馬路上撞死壹條狗;壹只狗躺在大道上,在逃離馬蹄鐵時死去。但是,前人都是按照已有的觀點,認為那是功和傻的區別,是在抽象地玩所謂的功和傻的理論,所以最後也是不了了之――總之,客和主是有區別的,但是客和主的區別必須由作家根據意義的輕重來作出, 這樣的話可以分賓主,而不是像死狗句法理論家壹樣憑空抽象地討論。 總之,它能判斷工作和愚蠢的優劣。不能“憑空抽象”地去判斷。魯迅先生在壹篇《寫文章》中談到過這個話題,說:他們的名作,不僅笨拙,而且題材不同。穆說馬踩死了狗,張說狗是馬踩死的。它是集中在馬還是狗?沈括隨筆:“跑了馬,就殺了狗。”魯迅以此為例,說明文章要“做”,不能太“做”。於是他說:“高爾基說,通俗的語言是空白的胚胎,作品是文學。我想,這應該是壹個非常中肯的指示。"於是他說沈括的說法是"漫不經心","明明白白"。周先生在《古文》中分析了沈括《孟茜筆談》中的三個表達,是六句法中的前三句,內容詳實,富有啟發性。第壹種說法,“奔馬殺狗”,是沈括的說法。這是簡單明了的(在周·《甄宓》)。從編纂歷史的角度來看,它可能是昂貴而簡潔的,但很難說它優於其他說法。它沒有描述狗的毛色(如語法2),死的地方(如語法4和6),或者狗死前的狀態(如語法5)。至於它,它“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可以滿足目的和情境。要看“作者意思的嚴肅性”。如果狗的主人詢問他的狗,被告知“壹只狗被壹匹馬跑死了”,他想知道事發地點,或者作者想描述死亡的場景。第二種說法是“馬毅,壹只黃狗遇到蹄子就死了”。先是看到馬在跑,然後看到黃狗被踩死。是因為《相見恨晚》的“相遇”二字只表示“相遇”而不表示“撞擊”,很難用溫柔的文字來形容現場的暴力。第三種說法是“馬下有狗跑”。如果註意力不在馬身上而是在狗身上,完全沒問題。當然,這句話只說死亡原因(或死亡結果)和動詞“死”。連“拍”或“殺”的基本動作都沒有。第四種說法是“道中有奔馬射狗”。這個“射”字是“倒下”的意思,據說“字是狗仆做的”,也有“死”的意思。如果說“使狗倒下”的表述再者,“臥”字描述的是死前的狀態,用“逸”字描述的是地方,甚至用“通”字點綴。這種慢節奏的敘事,相對於“壹馬殺道中狗”的簡單陳述,有其獨特的美。”它昂貴而簡潔”是真的,但那意味著刪除“可有可無”的壹面,卻不意味著“放”“什麽才是該留的?標準還是要看作者想表達什麽。第六種說法,“驛馬殺狗在道”,簡單,但不壹定是最好的。在這句話中,“壹馬殺狗”是已知信息,“於濤”是新信息,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它只回答了“壹馬殺狗”的地方,並沒有談到“狗”。
4.古代道家散文《走馬殺狗》五百字中關於壹馬殺狗的幾種說法的利弊關於這個話題,陳望道在《修辭學的起源》中說“文學家和演說家根據意義的輕重使文字有賓主之分”,不能抽象地“評判作品的優劣”。在我看來,可以說已經得出了結論。不用多說,我們先來看看陳望道先生是怎麽說的:關於黃狗飛奔的句法,已經有了很多笨拙的理論。書中提到的第壹個好像是沈括(中間)。沈括的《孟茜筆談(14)》說:過去,許多學者還是雙重性的。木秀和張敬北開始平仄化,當時稱為古文。張穆嘗同朝,留在東方。兩人都用笨拙的方式記錄了自己的故事。木秀曰:“馬邑,黃狗遇蹄而死。”張靜說:“壹只狗跑到馬下面死了。”風格轉變時,他們的文字顯得笨拙,當時稱之為作品,壹直流傳至今。看了這篇文章,可以看出黃狗上馬跑的句法是當時流傳的名句。沈括因為不接受所以寫了下來。還有陳山。
關於“躍馬殺狗”這壹話題的幾種說法的利弊,陳望道在《修辭學的起源》中說“作家和演說家根據意義的輕重使文字有賓主之分”,不可能憑空抽象地“判斷作品的優劣”。在我看來,可以說已經得出了結論。不用多說,我們先來看看陳望道先生是怎麽說的:關於黃狗飛奔的句法,已經有了很多笨拙的理論。書中提到的第壹個好像是沈括(中間)。沈括的《孟茜筆談(14)》說:過去,許多學者還是雙重性的。木秀和張敬北開始平仄化,當時稱為古文。張穆嘗同朝,留在東方。兩人都用笨拙的方式記錄了自己的故事。木秀曰:“馬邑,黃狗遇蹄而死。”張靜說:“壹只狗跑到馬下面死了。”風格轉變時,他們的文字顯得笨拙,當時稱之為作品,壹直流傳至今。看了這篇文章,可以看出黃狗上馬跑的句法是當時流傳的名句。沈括因為不服,寫了下來。但陳山認為沈括的句法比他們好。他在《秦虱新論(五)》壹書中說:同義字拙。沈存忠想起了木秀和張靜壹起建立的王朝。文房寫了好幾次,跑馬殺狗都恰如其分。所以每個階段都記錄了自己的事件,以便更加笨拙。木秀說:“說,張應該是最優秀的。但是,如果存在於中間,那就比較渾了。其實張的語言不壹定優秀,沈的語言也不壹定渾:因為張重在狗,沈重在馬,各為壹句,木秀重在狗和馬,所以寫了兩句。但《唐宋八大家故事》記載了同樣的黃狗故事,說:俗話說“壹馬殺狗於道。“所以壹個死狗故事有六種語法:1,奔馬壓死狗;2、馬邑,黃狗遇蹄而死;3、狗死在奔馬下;4、奔馬路上撞死壹條狗;壹只狗躺在大道上,在逃離馬蹄鐵時死去。但是,前人都是按照已有的觀點,認為那是功和傻的區別,是在抽象地玩所謂的功和傻的理論,所以最後也是不了了之――總之,客和主是有區別的,但是客和主的區別必須由作家根據意義的輕重來作出, 這樣的話可以分賓主,而不是像死狗句法理論家壹樣憑空抽象地討論。 總之,它能判斷工作和愚蠢的優劣。不能“憑空抽象”地去判斷。魯迅先生在壹篇《寫文章》中談到過這個話題,說:他們的名作,不僅笨拙,而且題材不同。穆說馬踩死了狗,張說狗是馬踩死的。它是集中在馬還是狗?沈括隨筆:“跑了馬,就殺了狗。”魯迅以此為例,說明文章要“做”,不能太“做”。於是他說:“高爾基說,通俗的語言是空白的胚胎,作品是文學。我想,這應該是壹個非常中肯的指示。"於是他說沈括的說法是"漫不經心","明明白白"。周先生在《古文》中分析了沈括《孟茜筆談》中的三個表達,是六句法中的前三句,內容詳實,富有啟發性。第壹種說法,“奔馬殺狗”,是沈括的說法。這是簡單明了的(在周·《甄宓》)。從編纂歷史的角度來看,它可能是昂貴而簡潔的,但很難說它優於其他說法。它沒有描述狗的毛色(如語法2),死的地方(如語法4和6),或者狗死前的狀態(如語法5)。至於它,它“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可以滿足目的和情境。要看“作者意思的嚴肅性”。如果狗的主人詢問他的狗,被告知“壹只狗被壹匹馬跑死了”,他想知道事發地點,或者作者想描述死亡的場景。第二種說法是“馬毅,壹只黃狗遇到蹄子就死了”。先是看到馬在跑,然後看到黃狗被踩死。是因為《相見恨晚》的“相遇”二字只表示“相遇”而不表示“撞擊”,很難用溫柔的文字來形容現場的暴力。第三種說法是“馬下有狗跑”。如果註意力不在馬身上而是在狗身上,完全沒問題。當然,這句話只說死亡原因(或死亡結果)和動詞“死”。連“拍”或“殺”的基本動作都沒有。第四種說法是“道中有奔馬射狗”。這個“射”字是“倒下”的意思,據說“字是狗仆做的”,也有“死”的意思。如果表達“讓狗摔倒”
5.誰知壹馬在路上殺狗下面是壹馬在路上殺狗的故事:歐陽修在翰林院工作的時候,有壹次和同院的三個下屬外出,看見壹匹飛馳的馬在路邊踩著壹條狗。
歐陽修建議道:“請分開講這個故事。”只見壹人帶頭說:“路上躺著壹只黃狗,馬受驚,跑過來,蹄子死了。”另壹個人接著說:“大道上躺著壹只黃狗,它把它咬死了。”
最後,第三個人說:“大道上躺著壹只狗,躺著的狗被它咬死了。”歐陽修聽後哈哈大笑:“妳這樣研究歷史,寫壹萬卷也寫不完。”
三個人趕緊問:“妳說呢?”歐陽修說:“六個字就夠了!”三人聽了這話,臉紅了,相視壹笑。與自己的冗余相比,歐陽修對文章的簡潔印象深刻。歷史簡潔明了,第壹個是司馬師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