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記是壹種快速記錄口語的技術方式,用簡單的符號或者代碼和縮寫規則把交際和思維中的口語轉換成視覺形式。傳統手工速記是參照音素文字原理,用更加簡單的線條和附加符號做臨時文字快速記錄口語,事後再轉換成文字的記錄方式。現代電腦速記是通過鍵盤代碼直接快速轉換成文字的記錄方式。
關於速記的定義問題,在國際速記打字聯合會第31屆、32屆和第33屆大會上曾經多次進行過討論。速記是指單壹的手寫方式,還是指包括速記機、速錄機在內的多種方式?大多數人認為,不妨把速記的定義理解的寬泛壹些,不管采取什麽方式,凡能達到快速記錄目的的就叫速記,其中包括傳統的手寫速記方式,也包括速記機、速錄機和語音機。同聲傳譯是速記的最好的歸宿。
關於速記的定義各個流派有各自不同的見解。《美國大百科全書》(1978年版第24卷)給速記下的定義是“速記是簡潔而迅速的書寫方法”。中國大型工具書《辭海》(1979年版)給速記下的定義是“用特別簡單的記音符號和詞語縮寫符號迅速記錄語言的方法;中國當代發行量最大的辭書《新華字典》(1984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給速記下的定義是“壹種用便於書寫的符號記錄口語的方法”。由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南開大學、四川大學、武漢大學、東北師範大學、湖南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等全國53家著名學府集體編寫的權威性“高等學校語言學概論”教材《語言文字原理》(彭澤潤、李寶嘉主編,1995年“嶽麓書社”出版社出版;2000年修訂後改名《語言理論》有中南大學出版社出版,2009年出版第5版)在“文字”壹章的“速記符號和文字代碼”壹節中,對速記的解釋是“速記就是用不同於文字的專用符號快速記錄語言。壹般的速記符號是拉丁字母的簡化,很接近阿拉伯字母的原理和形狀,通過最簡單的直線和曲線的變化表示輔音,通過附加符號表示原音。”這個定義明確了速記符號的來源和形狀特點。
有人認為速記的用途不僅僅是記錄口語,而且還廣泛應用於記錄思維,例如起草文稿、記日記等,還可以抄錄書面語資料。這是誤解,因為思維本身用的是口語,抄寫只是把正常文字記錄的口語轉寫成速記符號記錄的口語,沒有本質差別。 (1)快速漢字結構復雜,筆劃多,書寫慢,難以適應人們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的需要。據統計測試表明,平時人們講話的速度,壹般都在每分鐘100個字左右,廣播、電視的播音速度,大約是每分鐘180—200個字,快速宣讀報紙、文章,激烈辯論場合的語音速度更快,有時高達250個字以上。但是,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人書寫漢字,每分鐘只能寫30—40個,快的最多也超出不了60-70個字。太快了,就會潦草不清,無法辨認。這樣看來,用普通文字記錄語言,只能記下七分之壹到五分之壹的內容;但是,用速記作記錄,就能達到壹字不漏。會速記的人壹分鐘壹般都能夠寫到80—120個字,用這種比漢字快2—4倍的速度記錄講話、報告,處理日常工作事務,基本上能夠滿足需要。經過較長時間的書寫鍛煉和實際應用,甚至可以達到每分鐘200個字左右的高速度。
(2)簡單
漢字的平均筆劃(例如高頻漢字“的”字)壹般都在7筆以上,而速記的音節符號(相當於壹個漢字)平均筆劃卻只有壹筆左右。例如“團結起來,爭取更大的勝利”這句話,用漢字寫11個字總***80筆,平均每個字為7.3筆,用速記寫僅有8筆,平均每個字還不足壹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