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翡冷翠、劫波、幽默說到譯音之必要和原則
廖康
徐誌摩將意大利壹城市名譯為"翡冷翠",阿城極其欣賞;不僅音似,而且意思恰當。因那城市的官邸和教堂專用壹種綠紋大理石,將城市點綴得如同壹粒翡翠。然而,這麽美的譯名卻始終沒有流傳開。而那座城市卻以佛羅倫薩著稱。為什麽?我雖然沒有去過那裏,也能夠想像翡冷翠更有代表性。但它輸給佛羅倫薩,其中的道理使我想談談譯音之必要和譯音的原則。
最早提及譯音之必要並訂立原則者是唐僧玄奘。他總結多年翻譯佛經的經驗,建立了"五不翻",指導譯壇眾多佛教學者集體譯經。他說的"不翻"並不是不翻譯,而是"不意譯"。他認為在以下五種情況下要譯音:
1)秘密故(也就是佛教的秘密,如咒語,要譯音)
所以唐僧的緊箍咒若譯成了漢語還是白搭。不學梵語,就想拿住孫悟空?非得用那拗口饒舌、難為發音、貼近原文的聲音才能生效。難怪無論妳說"芝麻,開門!"還是"Sesame,open!"都不管用。那原本是阿拉伯魔法,不學人家的語言,就是不靈。
2)含多義故(不是指壹詞多義,而是指需要長篇大論解釋的概念,應先譯音,再講解普及)
比如將梵語bhagavat譯音為薄枷梵。原詞雖指佛陀,還含有"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六義,光說佛陀,不足以表達其世尊。同理,功夫的英譯現在是Kongfu,以別於martial art,方顯出功夫之"耗時、耗力、守元、固本"等要義。
3)此無故(中國沒有的東西)
與其它四類相比,此類不同之處大概是指我們沒有的具體事物和人名地名,也是下文要詳加討論的壹類。此不贅述。
4)順古故(既已有的譯音,不再重譯)
在唐僧譯經之前,梵語Anuttarasamyaksambodhi已經譯音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其意為能夠覺知佛教的壹切真理,並如實了知壹切事物,從而獲得無所不知的智慧。但這個詞實在太長,雖然唐僧沿用了,後來還是被簡化為阿耨菩提。現代的典型例子是莫斯科,這是根據英語發音翻譯的。雖然俄語念作莫斯科瓦,但由於中國人已經習慣了莫斯科,現在仍然順古。
5)生善效(既只可意會,不可言傳者,要譯音)
梵語Prajna的意思和智慧差不多,但佛教徒認為它和壹般智慧不同,認為它是直接了解壹切事物本質的特殊智慧。我等不信佛者,大概體會不到,無法茍同。不管怎樣,既然譯者認為不同,就譯音為般若,讓和尚、尼姑和居士們潛心揣摩這可望而不可及的能力。"推拿"現在譯音為Tuina,也許可以算作此類譯音的現代範例。以前推拿曾譯作massage,不僅貶低了這種療法,還容易和性行業混淆,難怪保險 公司不肯納入承保範圍;而chiropractic therapy(脊椎按摩療法)另有壹套理論,雖有相似的手法,亦有格格不入之處。其間差異,讓常人看來,遠大過智慧和般若的差別。
唐僧訂立的這五條法則指導譯音上千年。很多中國原來沒有的概念,始於譯音,通過講解,逐漸普及,終於化入中文。久之,我們甚至不知道它們原來是外來語。比如:"萬劫不復"這壹成語裏的劫字,就是從"劫波"縮略來的,而劫波是梵語kalpa的譯音,這是個極為久遠的時間單位。古代印度人認為,梵天,即眾生之 父、婆羅門教的主神,他壹個白天就是壹劫,等於人間43億2千萬年(另壹說等於432萬年)。"天上壹日,地上壹年"及"洞中方數日,世上幾千年"等說法都來自佛教這壹觀念,但是比例小多了。古代其他民族皆沒有"劫"這麽大的數詞和概念,這與印度人喜愛思考遠在天邊的事物和事物的本質有關。佛教還認為,劫有 "成"、"住"、"壞"、"空"四個時期。到"壞劫"時有水、風、火三災,要燒毀壹切,然後重創壹切。所以"劫"又引申為巨大的災難,遂有劫難、浩劫等詞匯。中國人還創造性地運用"劫波"的概念,有了成語"劫後餘波"。上中學時,老師在解釋此成語時糊弄我們說,劫道也有在水上幹的,如混江龍李俊的勾當。多年後我才知道此"劫"與劫道毫無關系。
近代的例子有"幽默"的概念。這是上個世紀才進入中文的,仍在融入的過程中。不知是否有人考證過究竟是誰最早從什麽語言譯音而來?由於法語humeur的發音比英語humor更接近"幽默"的讀音,我猜想是從法語譯入的。西文的原意是"體液"。在近代西醫發展起來以前,歐洲人認為人有四種體液:血、痰、黃膽汁、黑膽汁。血多了會活潑;痰多了會遲緩;黃膽汁多了會暴躁;黑膽汁多了會憂郁。如果四種體液積量適中,人的稟性就平和,脾氣就好,出言就詼諧。魯迅和林語堂對此譯音曾有爭論,代表了兩種主要意見。壹方認為"幽默"會誤導讀者,讓人想到《楚詞?九章?懷沙》裏的"孔靜幽默",以為是描繪寂靜無聲,所以還是譯作"詼諧"為好。另壹方認為"詼諧"不足以表達這壹與人稟性有關的概念,為了"生善效",應該譯音,再普及。為此,林語堂身體力行,寫了不少文章,做了很多講演,推廣幽默。雖逢國難當頭,不甚適時,但在文化交流發展上,其功不可沒;硬是把這壹概念普及了。現已常見"幽他壹默"的發展用法。再過幾百年,沒準哪位誤人子弟的先生會把幽默解釋為"幽然心會,默然領略"之簡要。
其實,更多的譯音並不是外來的概念,而是人名地名。盡管不少外國名字有意義相同的中國名字,譯者壹致認為,還是譯音好,且便於交流。比如我們熟悉的大英雄佐羅,西班牙語原名是Zorro,意思是狐貍。雖然英文的Fox和中文的狐都是姓,但沒有人這樣意譯其名。不僅因為Fox和"狐"難以傳達Zorro這個名字的聲音給人的雄健的印象,而且壹個名字若在不同語言中有如此不同的發音,不易於名聲的傳播。更不用說很多姓名在其它語言中不壹定有意義相同的名字,有時雖能譯意,但其意作為名字在另壹種文化中可能令人感到好笑。比如意大利著名作曲家威爾第,原文Verdi意思是綠色。英文倒是有Green這個姓,但若有人說他喜歡Green或綠先生寫的歌劇《失足女青年》(La Traviata乃《茶花女》之意譯),肯定會讓人迷惑不解。美國民權運動的先烈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若譯成王先生,那連他是哪國人都會搞錯。大名鼎鼎的撒切爾夫人Mrs.Thatcher要是譯成"茅棚匠"夫人,那就不僅是好笑,而且威風掃地了。
譯音顯然是必要而且是重要的,但現代從西文到中文關於人名地名譯音的三原則並非廣為人知,甚至壹些專業譯員都不清楚。這三條原則是:名從主人、名無意義、名當簡潔。中文和大多數語言不同,它不是拼音文字;在譯音時,往往不能像歐洲語言相互譯音時那麽方便、準確,但也不盡然。歐洲語言雖然可以把姓名裏對應的字母搬過去,但按各自語言念時,發音可能頗為不同。中文要按原文,也就是主人自己的發音來譯,有時可能更準確。比如古羅馬最Caesar,中文譯作凱撒,保持了拉丁語發音的雄壯,而英語抿嘴念出來的聲音接近西撒,遠不如原文洪亮。俄國前總統的名字有譯作葉利欽,也有譯作葉爾欽。葉爾欽是按英語Yeltsin譯的,但俄語裏的L在此發音仿佛其後跟有元音i,譯作葉利欽更接近俄語的發音。又如墨西哥Mexico中的x,西班牙語發音如h,中文的譯音,至少中間的音節要比英語念得準些。這當歸功於名從主人的譯法。
第二條原則的目的是避免誤解。由於中文沒有大小寫之分,沒有印刷符合提示,人名和地名完全靠讀者自己判斷。上世紀前50年,當人們還不大熟悉西方名字時,有的出版社曾在譯名下加橫杠,幫助讀者認別。這種作法早已不見了,這就更要求譯者不把人名和地名譯出意思來,以便讀者第壹次看到新名字,就會因為它沒有意義而想到它是人名或地名。比如中美洲的哥斯達黎加Costa Rica,要是意譯為富饒海岸,人們當然不會認為那是個國家;如果譯音成高思達麗佳,恐怕也會令人迷惑5蹦晡彜刀痢鍍?罰?奔漵邢蓿?壞靡荒渴?校?窶峭褪鞘裁吹胤劍課乙恢幣暈?歉齷慕家按淡?勺芫醯糜械悴歡躍ⅰ6亮撕眉剛攏?拋聊コ隼茨鞘譴笪餮螅粒簦歟幔睿簦椋慵恿艘饉嫉囊胍簟t淅浯湔餉疵賴拿?種?粵鞔?豢?褪且蛭?幸庖淡?贍懿?蠼猓?萌艘暈?悄持鐘袷?嗟畝?鰲!痘?奈惱?吩毓?黃?妹攔?孛?嫘Φ畝濤模?渲校祝幔螅瑁椋睿紓簦錚鉅胱?花生屯"、Maryland譯作"麥裏爛"、Ohio譯作"餓還餓",非常有趣,同時也表明名字的譯音不應有意義。
譯名要簡潔,這似乎不言而喻,但其中還有個道理,往往被譯者忽略。英文名字有的較長,但元音未必很多。而中文每個字都有元音,按漢語拼音的說法是就韻母,如果用漢字把英語名字的每個音都表現出來,可能是在用元音表現輔音,往往費力不討好。比如反抗羅馬統治的起義英雄Spartacus,有譯作斯巴達克,也有譯作斯巴達克思。原文結尾的s是輕輔音,不譯似乎更好。另如把McDonald譯為麥克唐納爾德就不如麥克唐納,近年又被麥當勞代替了。Mc看上去沒有元音,因是Mac的簡寫,念起來有元音,加上Donald***有三個音節。開始我對麥當勞這譯音不以為然,習慣後想想,這個名字譯得既簡練,又貼近原文發音,還上口,難怪店主采納並為大眾接受。維克多Victor與維多利亞Victoria是同源的壹男壹女兩個人名。不譯作"維多"是為了避免誤解成"只多",不譯作"維克多利亞",是為了簡潔。我曾將壹位總裁的名字Fairchild照搬字典譯為費爾柴爾德,校對建議改為費爾柴德,成為我的壹字師。如果念著順口,與原名發音近似,只要不會產生誤解,就應該盡量簡潔。猶如阿耨菩提的原始譯音,譯者雖然忠實,讀者也會省略。與其浪費了無數筆……(此處有亂碼)
順便提壹句,Mc是蘇格蘭語"son of"之意,有人曾把McDonald音意結合譯為"唐諾子",未能流傳。壹是因為它太象中國名字,二是不能將這種譯法推廣。否則,"姜子"(Johnson)聽上去像是壹位先秦的哲學家;"拐子"(McQuire)慘點兒,殘廢了;"騾子"(MacLure)更慘,不是人了;"兔崽子"(O′Toole或O′Hare)就是罵人了(O′在愛爾蘭名字裏意思是"son of";第壹次飛到芝加哥,我不禁莞爾)。
譯音有時也須和譯意結合起來,比如芒果,譯自英語mango,源於馬來語manga,音既相似,意思又明確,壹望而知它是某種水果。翻翻字典,此類佳譯不勝枚舉:有譯自尼泊爾語palinga的菠菱菜-菠菜;譯自女真語xeko,源於哥爾德語seko的西瓜;譯自美式英語taffy(toffee英)的太妃糖;譯自蒙語xaba的哈巴狗;譯自英語的保齡球(bowling)和撲克牌(poker);還有個轉譯自英語typhoon的臺風,這個詞其實源於粵語發音的"大風",到西方繞了壹圈,儼然披著氣象術語的外衣回了娘家。明眼人看得出來,這些詞都是具體事物的名稱,它們與人名地名不同,需要最後那個字來幫助表明"身份"。正是為了和這類普通名詞有所區別,譯自外來語的專有名詞不應含有意義,以免誤解。
任何原則、規矩都有例外的情況。語言是活的,破例尤其多見,比如商品或廠家名稱:奔馳Benz、星巴克Star Buck、可口可樂Cocoa Cola,等等。但這類譯名不同於壹般譯音,而更象用中文起名,要找幾個好字搭配在壹起,叫得響才行。客戶如果明智,會給譯者更多自由和時間,積極創造、仔細甄選,甚至開會討論決定。這就遠遠超出壹般翻譯的職責範圍,自然不受上述原則約束。從事商業翻譯,譯者要清楚自己的作用,是在幫助交流?還是在幫助推銷?交流需要準確,推銷需要美。從事文學翻譯也有準確和優美的矛盾,有時"信而不美,美而不信",令人感嘆:翻譯如同女人,漂亮的不忠實,忠實的不漂亮(女士們的板子舉起來了)!這是意譯的題目了,但與譯音也不無關系。寫詩作文,把意大利城市Firenze譯作翡冷翠的確優美。但壹般交流還是用毫無意義的佛羅倫薩才不易誤解,盡管那是按英語Florence譯音。若依照現代人名地名譯音三原則當譯為"斐倫薩",但佛羅倫薩既已通行,就只好順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