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司法解釋應當根據法律和有關立法精神,結合審判工作實際需要制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應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對在審判工作中如何具體應用某壹法律或者對某壹類案件、某壹類問題如何應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釋,采用解釋的形式,根據立法精神對審判工作中需要制定的規範、意見等司法解釋,采用規定的形式。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司法審判過程中,應當對違反約定義務的行為進行客觀、公正的認定,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壹般情況下,合同效力下壹方拒絕履行合同承諾。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履行義務和出現的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的文件虛假。因此在責任承擔處理時,司法審判應當把握適用過錯原則,合同約定原則,請求對壹原則,明確確認等原則進行處理。
百度百科-司法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