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想到倉頡造字時對女性的偏見太深了,為什麽把“嫉妒”二字都加上“女”字偏旁?嫉妒是壹種心理陰暗的表現,沒有性別的區分。
傳說因為倉頡是漢字的創造者,因此人們對倉頡很是尊重,並在歷代的傳說中把倉頡神化了,說他“生有雙瞳四目”,並且把他尊為“文聖”,但是翻開新華字典看看,我就有了壹種感覺,倉頡的封建思想嚴重到了極點,因為在漢字中,凡是帶有“女”字偏旁的字眼,沒有幾個贊美的,除了“好”字之外,而“好”字還在女字旁邊加了“子”字,當然這“子”字是古稱男子的意思,看來在倉頡的眼中,沒有男子是不會“好”的。再看看帶有女字旁的漢字:奸、嫖、嫌、奴婢、妾、嫉、妒……當然這些壞事有的是沒有女性就不能夠辦成的,譬如嫖,但是像“奸”字,這奸詐之人不乏男性,這奴婢也有男性,歷代最典型的奴婢莫過於太監了,太監當然都是男性——只不過沒有了男性的某項功能。還有“嫌”字,這“嫌疑”並非女性專利,特別是“嫉妒”二字,更是沒有性別的區分。而且有時候男性的嫉妒遠遠勝於女性,妒火中燒時感情沖動做下觸犯法律的案例中,就有很多男性的身影。
這些字眼中,最能夠傷害他人的,就是“嫉妒”二字,偏偏這兩個字都是“女”字偏旁,不知道倉頡當時的真實思想,但是他歧視女性的行為就體現在這兩個字上,鐵證如山,不可能翻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