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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我國的語文學是由解釋字義的什麽學,分析字形的什麽學

我國第壹部系統分析字形和考求字義的字典是《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簡稱《說文》。作者是東漢的經學家、文字學家許慎。《說文解字》成書於漢和帝永元十二年(100年)到安帝建光元年(121年)。

許慎根據文字的形體,創立540個部首,將9353字分別歸入540部。540部又據形系聯歸並為14大類。字典正文就按這14大類分為14篇,卷末敘目別為壹篇,全書***有15篇。《說文解字》***15卷,其中包括序目1卷。許慎在《說文解字》中系統地闡述了漢字的造字規律--六書。

"漢文字的壹切規律,全部表現在小篆形體之中,這是自繪畫文字進而為甲文金文以後的最後階段,它總結了漢字發展的全部趨向,全部規律,也體現了漢字結構的全部精神。"(姜亮夫《古文字學》59頁,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正是因為有了《說文》,後人才得以認識秦漢的小篆,並進而辨認商代的甲骨文和商周的金文與戰國的古文。

利用《說文》考釋甲骨文金文的最基本的方法是"比較法",即通過已識字和未識字的字形對比來考釋古文字。宋人釋讀金文就是從"比較法"開始的。"因為周代的銅器文字和小篆相近,所以宋人所釋的文字,普通壹些的,大致不差,這種最簡易的對照,就是古文字學的起點。壹直到現在,我們遇見壹個新發現的古文字,第壹步就得查《說文》,差不多是壹定的手續。"(唐蘭《古文字學導論》增訂本,165至166頁,齊魯書社1981年版)

"比較法"在運用過程中被逐步發展完善,壹開始只是籠統粗略地對照未識字和已識字的字形,以後認識到應該從文字可以分解為偏旁的角度去進行字形的分析比較。這種偏旁的比較不僅使字形的對比變得精密合理,而且在釋讀古文字時能夠起到舉壹反三以簡馭繁的作用。如果要進行"偏旁分析",就必須熟悉小篆的形體結構,就必須熟悉《說文》,因為《說文》的旨趣就在於"說文"、"解字",即壹方面闡述每個獨體字的字形的含義,壹方面解析每個合體字的構成情況,指明合體字由哪些偏旁構成,以及第個偏旁在記錄語詞匯的音和義中起什麽作用。

在考釋古文字的時候,有《說文》的正篆或重文可資對照,那麽釋讀起來就確鑿可信。如果是《說文》中沒有的字,哪怕已經認清了古文字的偏旁結構,甚至已經可以確定它的意義,比如說是人名、地名或祭名,但是音讀不明,還不能說完全認識了這些字。

如果說,小篆不如甲骨文金文更能體現原始的造字意圖,這是《說文》的劣勢的話,那麽甲骨文金文缺乏大批有影響的文獻語言做根據,而《說文》的字義說解來自古代的經傳典籍,這又是《說文》的優勢。所以,如果要解釋古書上的疑難字詞或者進行古漢語詞匯研究,還要把《說文》作為主要依據。

《說文》之學是根柢之學,它在文字學、訓詁學、音韻學、詞典學以及文化史上都占有顯著的地位。它與詞義的關系尤其密切。我們解釋古書上的疑難字詞之所以離不開《說文》,因為《說文》訓釋的是詞的本義,而本義是詞義引申的起點。我們了解了詞的本義,就可以根據本義的特點進壹步了解引申義、以及和本義毫無關系的假借義。我們了解了哪個字是本字,就可以進而確定通假字,並且掌握文字用法的古今之變。

《說文解字》四個字告訴讀者,這部書由"文字"和"說解"兩部分組成。對於文字部分,我們需要了解兩個問題:壹是《說文》收了哪些字,二是怎樣把這些字編排起來的。

許慎之所以把小篆作為收字和註釋的對象,有著深刻的歷史原因。因為小篆是壹種經過系統整理的文字,是"書同文"的產物,它比籀文和古文都規範、完備;因為小篆從籀文脫胎而來,與籀文大部相同,不同之處僅僅在於有些字在籀文基礎上稍加簡化;因為小篆同六國古文固然有不同的壹面,但是也有相同的壹面,拿出土的石刻儒家經典中的古文和《說文》中的小篆相對照,相同的占35%(曾憲通《三體石經古文與〈說文〉古文合證》,載《古文字研究》第七輯);所以把小篆作為字頭也就涵蓋了那些與小篆相同的古文和籀文。許慎在《說文·敘》中說:"今敘篆文,合以古籀。"指明的是所收的正字,而非指重文。據統計,《說文》重文中指明古文的有500字出頭,指明籀文的有219字,遠遠少於許慎所能見到的古文和籀文。這說明和小篆相同的古文、籀文決不在少數。

把兩處(《說文·敘》、《漢書·藝文誌》)記載參照起來看,可以肯定,許慎講的"凡《倉頡》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指的是漢初整理的《倉頡篇》(55章)及揚雄所作的《訓纂篇》(34章),***14篇,89章,每章60字,正5340字。如果再加上班固所作的《續訓纂篇》13章,總計102章6120字。那時六藝群書當中所能見到的文字大抵在這五六千字的範圍之內。

作為供人查檢的字典,《說文》收字全面、系統,不僅包括難懂的字詞,而且包括常見的字詞,《說文》收正字及重文***10516個,可謂集漢代文字之大成。《說文》也有壹些常用字沒收,甚至在《說文》的說解中出現的壹些字也不見於《說文》的正文。其中有些字沒收並非是由於疏忽,例如"劉、由、希、趾、銘、誌"等字。當然,我們這樣說,並不是要證明《說文》收字盡善盡美,而只是說明許慎的收字原則。事實上,由於許慎輕視後起的俗字,所以盡管在說解中隨俗,使用這些字,但是堅持不把這些字作為正字收進《說文》。另外,由於疏忽或見聞不及,《說文》也遺漏了壹些字。

《說文》的重文即異體字,包括古文、籀文、篆文、秦刻石、或體、俗體、奇字、通人掌握的字、秘書中的字,***九類。《說文》以小篆作為字頭,與小篆不同的古文和籀文則作為重文。這是正例。有時為了立部的需要,把古文作為字頭,把篆文列為重文。這是變例。秦刻石即秦朝時在石頭上刻的文字,也是小篆。或體指另外的形體,多為小篆。俗體指在民間流行的字體,限於小篆。奇字指古代某種特殊的字體,屬於古文。通人掌握的字,指來源於專家的特殊的字。秘書中的字,指那些講陰陽五行、秘密而不公開的書裏所用的特殊的字。這兩類字也限於小篆。在以上九類重文中,古文、籀文、或體三類占了絕大部分,其他六類為數很少。

重文列在正字下面,不產生編排問題,而9353個形態各異的正篆怎麽編排,確實是壹個難題。人們在長期使用漢字的過程中已經對漢字的分部有了壹定的認識。許慎正是在這個基礎上,提出"分別部居,不相雜廁"(《說文·敘》)的編排漢字的原則。

許慎把眾多的漢字按形體構造分成了540部,創造了壹套成體系的"偏旁編字法"。

這540部又是怎樣編排起來的呢?據《說文後敘》,是"立壹為專"、"畢終於亥","雜而不越,據形系聯"。540部按"始壹終亥"編排,表現了許慎的哲學思想,這是時代風尚所致,不必苛求古人的。

"據形系聯"指的是根據字形相近來安排次序。

部首排列也有"以類相從"的情況。

除了"據形系聯"和"以類相從"之外,部首排列也有亳無道理可言的情況。南唐徐鍇曾專論《說文》"部敘"(《說文系傳》第三十壹卷),試圖把每壹部的次序都講出點道理。其實,在嚴格的檢字法部首問世之前,部首的排列不管從形體出發,還是從意義出發,必然具有不確定性,我們既不必苛求許慎,也不必強作解人。

每部當中列字的次第,大致來說是按照意義排列,把意義相關的字排在壹起。按照《說文》列字的體例,凡是與部首形體重疊或相反的,都列於該部之末,所以"禁"、"禫"二字或者是被後人顛倒了次序,或是是後人附益的字。

許慎對於各部中字的排列都有壹些安排,不過部與部之間因內容而異。

總而言之,《說文》的"部敘"和部內收字次第雖然有壹定的安排,但是並沒有嚴密的體例。初學《說文》,要查檢某個字,往往不知道它屬於哪壹部。《說文》的部首是文字學的部首,與後代的檢字法的部首不同。要想順利地翻檢《說文》,必須逐步熟悉《說文》的540部及漢字的構形。這當然不是件容易的事,就連刊定《說文》的徐鉉也感嘆說:"偏旁奧密,不可意知;尋示壹字,往往終卷。"(《說文解字篆韻譜》序)好在中華書局影印的大徐(鉉)本《說文》後邊附有部首檢字和正文的檢字,能夠幫助我們解決不少問題。還有壹個辦法,就是通過《漢語大字典》來查檢《說文》。凡是《說文》所收的字、所作的說解,這部大型詞書都收錄了,並作了進壹步的解釋,可供讀者參閱。

《說文》說解文字的壹般格式是:首先解釋字義,其次分析字形結構,然後根據情況補充其他方面的內容,如引經作為書證,用"讀若"標音,等等。對於部首,都要標明"凡某之屬皆從某"這樣壹句話,而對於部首所轄的字都要標明"從某"來呼應。"從"表示在形體上和意義上的從屬關系。因為《說文》只解釋字的本義,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只列舉壹個義項,如果有必要說明另外的意義,則用"壹曰"表示。大致說來,說解的次序是先解釋字義,再分析字形,然後用說明形聲字聲旁及譬況讀音的方法說明字音。

《說文》的釋義方式,或者用詞釋詞,或者用短語釋詞。用詞釋詞,在訓詁學上稱作單字相訓,又稱直訓。以上直訓可分四種類型。第壹種是甲詞釋為乙詞,而乙詞不采用直訓方式進行解釋。第二種類型是甲詞釋為乙詞,而乙詞又釋為甲詞,這在訓詁學上稱作互訓。第三種類型是甲詞、乙詞、丙詞同釋為丁詞,這在訓詁學上釋作同訓。第四種類型是甲詞釋為乙詞、乙詞釋為丁詞,丁詞又釋為甲詞,這在訓詁學上稱作遞訓。

以詞釋詞的優點在於簡潔明了,尤其是在溝通古今語言、對譯通語方言方面更是其他釋義方式所不能企及的。《說文》的用意在於把方言譯成通語。直訓的釋義方式重在以易釋難、以今釋古、以通釋別,系聯了相互訓釋的各詞之間的同義關系,展示了被釋詞所屬的義類。直訓的缺點是,對詞義缺乏細致的分析,未能揭示出詞的內涵和外延,對同義詞只求其同,不求其異,不能使人了解到同義詞之間的區別。

用短語釋詞,或用壹句話、幾句話來闡明詞義的界限,對詞所表示的概念的內涵作出闡述或定義,古人把這種訓釋詞義的方式叫下義界。《說文》給詞下義界,簡明扼要,準確生動,具備了現代字典的特點。

《說文》對於數目、度量衡、親屬稱謂的解釋和今天的解釋毫無二致,這是因為古今的認識壹致。對於其他事物,例如對於動物、植物、昆蟲等等,許慎盡管缺乏現代的學科知識,但是也能夠從生活經驗出發指出被釋詞的屬別。比如"蚤"是壹種昆蟲,"雀"是壹種鳥,許慎根據它們的生活習性分別釋為"蹌人跳蟲"和"依人小鳥"。在《說文》中經常采用這種類別式的下定義的方式,也就是說,在大類名的前面加上適當的限制或修飾成分。這種界說,壹方面能夠表現詞的特點,另壹方面還能夠把這個詞和鄰近詞區別開來。類別式的義界在《說文》中占很大比例。有些形容詞沒有適當的同義詞不好互訓,但是有相應的反義詞,所以往往用否定語作註解。如"假"為"非真也","旱"釋為"不雨也"。這樣做既省事又明白。《說文》有時對詞進行描寫、比況式的說解。在《說文》中,對於實物、對於行為或狀態,都可以描寫或比況,至於對於歷史和地理的敘述,也是壹種描寫,如釋"館"時敘述《周禮》,釋"河"時敘述黃河的發源和流向。

王力先生把《說文》用下義界說解字義的方概括為五種,即:天然定義、屬中求別、由反知正、描寫、譬況。(《理想的字典》,載《龍蟲並雕齋文集》第壹冊第350頁,中華書局1980年版)

從釋詞方式著眼,有直訓和義界之分;從釋詞目的著眼,有義訓和聲訓之分。如果釋詞的目的在於說明詞的含義,這是義訓。如果釋詞的目的在於說明詞義的來源,即選用與被訓釋詞音近義通的同源字來作訓釋詞或主訓詞,這就是聲訓。義訓可以選擇直訓和義界方式,如上文所述,聲訓也可以選擇直訓和義界方式。

以上情況是用訓釋詞說明被釋詞的語源,前人稱之為推因。還有壹種情況,是用短語或壹兩句話來說解被釋詞,並在說解中指明被釋詞匯的語源。如"韓"釋為"井垣也",這是解釋詞義,而說解中的"垣"字與被釋詞"韓"在古音中既雙聲又疊韻(同屬迎母元部),意義也相通,所以實際上許慎是以"垣"釋"韓"的語源。我們把下義界時對被釋詞進行聲訓的訓釋字稱作主訓詞。讀《說文》的說解要特別留心找出主訓詞。有主訓詞而輕易放過,只能算讀懂了說解的皮毛;找出了主訓詞,才算懂得了說解的精髓。主訓詞都有實義,大都處於說解中的關鍵位置,只要從音義兩方面去和被釋詞比較,並不難找到。拿上述例子來說,"斐"釋為"分別文","文"是主訓詞。"娶"釋為"取婦也","取"是主訓詞。"潮"釋為"水朝宗於海","朝"是主訓詞。"婢"釋為"女之卑者也","卑"是主訓詞。這些主訓詞自然貼切地指明了被釋詞的語源。

有時《說文》的壹條說解同時使用直訓和義界兩種形式,而目的都在於說明語源。如"媒",釋為"謀也",又進而說明"謀合二姓也";"山"釋為"宣也",又進而說明"宣氣散生萬物"。有時《說文》首先說明詞義,然後論述其得名的由來。

在現代壹般的語詞詞典中不進行語源的解釋,這個任務由專門的語源學詞典承擔,而傳統的訓詁則既包括義訓又包括聲訓。盡管聲訓還不能算作嚴格意義上的語源學的探討,但是它所反映的古人對詞義的語源學的解釋有壹些是可取的,我們在讀《說文》的時候應該潛心體會,適當取舍。

《說文》分析字形結構有壹套程式化的用語,簡而言之,對於象形字多使用"象形"、"象某形"、"象某某之形"、"從某,象某某"、"從某,象某某之形"這些用語。

《說文》中除了指明"上"、"下"二字為指事以外,對其他指事字的說解用語與對象形字的說解用語大大致相同,多使用"象形"、"象某某"、"象某某之形"、"從某,象某某之形"等語。比較特殊的說解用語是"從某,某······"例如:"本,木下曰本。從木,壹在其下。"(《木部》)"末,木上曰末。從木,壹在其上。" (《木部》)說解中的"壹"是指事符號。

《說文》對於會意字最經常使用的說解是"從某,從某"、"從某某"、"從······某"、"從某······某";對於省形字使用"從某省,從某"、"從某,從某省"這些用語。《說文》中的異體會意字絕大多數是合二體會意,其中"從某某"及"從某······某"的形式可以連讀成文。

《說文》對於形聲字的說解,多使用"從某,某聲"、"從某從某,某亦聲"、"從某某,某亦聲"、"從某省,某聲"、"從某,某省聲"等用語。形聲字多為壹形壹聲,"從某,某聲"是形聲字最通常的形式。"亦聲"字是聲旁有顯示語源功能的形聲字,古人稱為會意兼形聲或形聲兼會意。"從某省,某聲",說解的是形旁有所省略的形聲字。"從某,某省聲",說解的是聲旁有所省略的形聲字。

六書反映在字的構形上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等前四書。轉註是給同義詞造字的壹種方法,除了在《說文敘》中許慎舉出"考"、"老"為轉註字外,在正文中從未提及,我們初學《說文》可以不必深究。至於假借,因為是以不造字的方式來滿足記錄語言的需要,所以許慎不可能指明哪壹個字是假借,但是許慎指出了壹些字的假借用法。許慎用"故為"、"故以為"、"故借以為"、"故因以為"等用語說明假借義與本義存在著引申關系。在《說文·敘》中,許慎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讬事,令長是也。"也是把不給引申義造字仍用原字作為假借。後人講假借比許慎又前進了壹步,不僅講引申本義的假借,而且講純粹借音的假借,而純粹借音的假借最能體現假借的本質。

《說文》解釋字音采用兩種方式。壹種方式是對於形聲字都註明"某聲"、"某亦聲"、"某省聲",從而形成了壹套完整的形聲系統。把若幹層次的主諧字和被諧字都系聯起來,這就是漢字的形聲系統。清代有很多人作過這種工作,其中嚴可均的《說文聲類》最完整、系統。朱駿聲的《說文通訓定聲》打破了《說文》原有的分部,按照形聲系統重新進行了編排。更值得提出的是段玉裁作《六書音韻表》,經過對《說文》形聲系統的研究,提出了"同聲必同部"的理論。比如上述從"工"得聲的字,以及從以"工"為聲旁的形聲字得聲的字,都屬於壹個古韻部--東部(ong)。這個發現非常重要。從此研究古音不僅可以依靠《詩經》、《楚辭》等韻文,而且可以借助於《說文》的形聲系統。

《說文》解釋字音的第二種方式是用讀若比擬漢代的音讀。許慎在世時還沒有發明反切,當時註音使用譬況法,有的用壹字擬音,有的用俗語註音,有的用方言註音,有的用成詞、成語註音,還有的以義明音。在用譬況法擬音時大多用"讀若某",有時也采用"讀與某同"的說法。

許慎著《說文》,多處引用孔子曰、韓非子曰、賈侍中(賈逵)說、劉向說、杜林說、揚雄說、司馬相如說、譚長說、官溥說、王育說······來說解字形、字義、字音,做到'博采通人,至於小大,信而有證"(《說文·敘》),對於有些文字形音、義不清楚的地方,則標明壹個"闕"字。

最後我們講壹講《說文》註釋的三種特殊格式。壹是合釋聯綿詞。對於聯綿詞,《說文》將構成聯綿詞的那兩個字放在壹起解釋。這說明許慎已經初步有了詞的觀念。二是"連篆為釋"。《說文》的正篆是被註釋的對象,但是有時候正篆壹身二用,既作為被註釋字,又作為註釋字,要跟註文中的字連讀。例如:"離,黃倉庚也","參,商星也",要讀為"離黃,倉庚也","參商,星也"。本來,《說文》收字每個正篆後附列壹個隸書,後來把隸書刪去了,又誤把與正篆相同的第壹個說解字也刪去了,所以才造成這種費解的體例。三是"復句為釋"。《說文》的釋文壹般是壹個詞、壹個短語或壹句話,但是也有兩個詞、兩個短語的時候,我們把這種體例稱為"復句為釋"。《說文》在流傳過程中,有的"復句為釋"中間的"也"字被刪掉了,使說解變得晦澀難懂,如果補上"也"字,恢復成"復句為釋",釋文就顯豁了。例如:"尋,繹(也)理也。"(《寸部》)"標,本杪(也)末也。"(《木部》)以上所講到的後兩個問題涉及到校勘。古書流傳過程中,不管是手抄還是刻版,都造成壹些訛誤。如果我們能夠精心地體會《說文》的說解體例,自覺地訂正訛誤,不但可以大大提高我們的研讀水平,而且可以培養我們嚴謹的治學精神。

填空,我國的語文學是由解釋字義的什麽學,分析字形的什麽學

這樣的提問感覺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