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金文、小篆:文字就像人的嘴巴,有上下嘴唇。嘴是人們用來吃飯和說話的器官。口的本義是嘴。標準字體:字體類似小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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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訣和六書都是象形字,像人口的形狀。甲骨文和金文寫的“口”字看起來像是人的嘴是張開的。篆書與青銅器銘文略有相似,但字形上下拉長。在隸書和楷書中,用直的方折代替小篆的弧筆圓折,不像嘴的形狀。它的本義是指嘴。青銅器銘文中的“寇”字是作為氏族文字使用的。在古代漢字中,“口”壹般用兩筆書寫,但在漢代可能已用三筆書寫。
“扣”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作為部首,這是《說文》的部首。現代漢語詞典仍有“口”的部分。與“口”有關的漢字,大多出自“口”,如吻、吃、喝、唱。“口”有時可作為無聲符號,如扣、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