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是漢字的偏旁部首之壹,序號為112。?以“白”為能指的詞,大多與白、明有關,如:焦、、艾、郝。
“白”字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青銅器銘文的形狀與甲骨文相似。小篆的形體結構與金文基本相同,只是金文上部變成了小篆形狀的短豎。隸書的“白”把這種豎位變成了斜位。
白色字符的來源:
根據日光理論,“白色”甲骨文字形就像初升的太陽,上半部分像太陽和光源,下半部分象征大地。整個字形象征著太陽將在天際線上升起,陽光普照的景象,所以“白”有明亮明亮的意思。
根據燭光理論,“白”也意味著明亮和明亮,但甲骨文的“白”的配置被理解為燃燒的火焰的形象。
根據米粒理論的觀點,“白”就像壹顆白色的米粒,中間的壹條橫線表示米上有絲缺陷。“白”是指米粒顏色的白色。
在殷墟甲骨文中,“白”有時可以表示“伯”。對於這種構形,郭沫若先生在《金文叢考·金文·石喻》中指出,“白”應為“真拇指的象形字”,後來又引申為“伯”;姚孝穗先生在《許慎》、《說文解字》中,結合“甲”字的詞源,認為“白”字應如人頭。頭部是人體最重要的部位,所以“白”本來就有“第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