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中的口字源於地名。
口,漢語規範壹級字(常用字) 。象形字,其甲骨文像壹個向上的嘴形,上面部分有出的意思,所以多用於指發音說話。本義為嘴,引申為容器通外邊的部分,出入通過的地方等。口也是個部首字。
口,六書屬象形字,像人口之形。甲骨文、金文的“口”字,像人嘴張開的樣子。小篆略同金文,但字形上下拉長。隸書、楷書以直筆方折代替小篆的弧筆圓折,就不太像嘴的形狀了。其本義即指口。
金文中“口”字用作族氏文字。古文字中“口”壹般寫作兩筆,至漢時可能出現了作三筆寫的。“口”既可單用,也可以作偏旁,是《說文》部首,現代漢語字典仍設“口”部。與“口”有關的漢字大都從“口”,如吻、吃、喝、唱等。
說文解字註
口,人所言食也。言語、飲食者口之大專。舌下亦曰。口所以言別味也。頤象傳曰: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象形。苦厚切。四部。凡口之屬皆從口。
《唐韻》苦後切。《集韻》《韻會》去厚切。《正韻》苦厚切,?上聲。《說文》:人所以言食也。象形。《易·頤卦》:自求口食。《書·大禹謨》:唯口出好興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