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詞和外來詞有什麽區別?
通用詞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通假字包括古今字、異體字和狹義通假字。古今字:古有之,今有之。新單詞成為長期工作。如蘇東坡《石鐘山集》中的“莫”字是古字“暮光”,而“北”是否定副詞“沒有”、“沒有人”的意思,於是就產生了“暮光”壹詞。異體字:意思相同,寫法不同。通用詞:音同原詞,借用。借用的話只能當臨時工。如“說”、“曰”;如“跳蚤”、“早”;如“當”“如果”。其特點是“因聲通假”。借舌字是我國古籍用字現象之壹。“借舌”即“通轉”,即用發音相同或相近的詞來代替文字。由於種種原因,作者沒有使用這個詞,而是臨時借用了同音或相近音的詞來代替。有人認為有些通假字是古人寫的白字。事實上,第壹個寫通假字的人,可以說是寫了壹個白字,但後人紛紛效仿,壹言難盡。古籍中存在大量的外來詞,這是我國古籍難讀的主要原因之壹。被通用詞代替的詞稱為“原詞”。比如《太多了,妳不領情》(愚公壹山)中的“慧”字,就是“慧”的通稱,意思是“智慧”。通用字的形成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古人發明了壹個詞來表達壹個意思,但是用哪個詞來表達哪個意思還沒有壹定的規律,還在形成過程中。妳可以用這個詞來表達某種意思,用另壹個發音相同或相似的詞來表達這種意思。時代越晚,通假字越少,相反通假字越多。古人做筆記時,壹時想不出這個字,用別的字代替。清代趙翼在《語叢考》壹書中指出:“字音若同而異,俗儒不知,故稱異言。”第壹個人用白紙寫的,如上所述,後來後人紛紛效仿,就成了法律上的“通”字。秦始皇焚書坑儒之後,幾乎所有的古籍都被燒光了。到了漢代,相當多的書被壹些文人的背誦和記憶改寫,“寫在竹絲上”。因為當時的朗誦者只記住了讀音,而沒有記住字形,所以書寫者往往會因為方言的差異或者受其教育水平的影響,把同壹個字以不同的形式記錄下來。古人認為語言是靠聲音存在的,強調聲音是存在的,也就是表達了意義,聽者通過聽聲音就知道了意義,所以古人往往根據聲音來記錄。清代學者王念孫、王在《論經典之義》壹書中說,“訓詁的關鍵在聲,不在言。”借詞和外來詞的區別有些人經常把借詞和《六書》中的“外來詞”混為壹談。嚴格來說,通用詞是指對原詞的替代。比如上面的例子,本來用的是“回”字,但是臨時換成了“回”字。而劉舒的借詞是沒有詞的,因為造新詞比較麻煩或者是為了避免詞的數量大量增加,就用同音字或者近同音字來表達那個意思。比如“子”字的本義是鼻子,因為諧音,所以借用來表示“自己”的意思,在劉舒是借的。即使在古代訓詁學中,這兩個名稱有時也會混淆。讀者應該根據他們的上述或他們的文獻學知識仔細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