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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幾個中國古代刑具

至於刑具,這裏就沒辦法映射了。請看看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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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動物處決

這在羅馬暴君尼祿·克勞迪斯·凱撒時代是壹種殘酷的懲罰。這些女人都是供鬥獸場裏的獅子、豹子和其他野生動物作為食物的。

第二,喉切除術

割喉壹直是古羅馬特有的刑罰,因此被稱為“羅馬刑”。其本質就是割喉。與砍頭不同的是,在這種刑罰中,頭和軀幹是不分開的,但兩種刑罰的執行原則是壹樣的,因為犯人主要死於窒息和失血過多,直接原因是頸動脈和主動脈被切斷。割喉是用匕首完成的。但在羅馬刑罰中,“喉切除術”從未被列為死刑的主要手段。

第三,剖腹手術的處罰

懲罰就是用尖刀刺穿犯人的肚子,打開嘴巴,導致內臟受損而死亡。希臘羅馬只是停止了對死者的殺戮,而在古波斯,開膛破肚後,六到八米長的腸子被拉出來纏在絞盤上,而日本的切腹懲罰則是自己執行,以證明自己的忠誠,挽回失去的榮譽。剖腹產的同時,給死者頭上戴上了壹頂具有英雄特征的皇冠。所以不是普通人都有資格剖腹產。他們通常被斬首。在日本,斬首不僅意味著剝奪生命,還有侮辱精神運輸靈魂的意圖。

第四,投擲懲罰

這種懲罰的關鍵是讓犯人從高處墜落。當然,在沒有高處的地方是無法進行的,比如在沙漠裏...

動詞 (verb的縮寫)饑餓懲罰

如果只是簡單的把犯人餓死,那麽拷問者的創造力和聰明才智就體現不出來了。在中世紀的歐洲,“饑餓面具”是最常用的。當面具扣在壹個人的臉上時,壹條鐵舌頭被塞進犯人的嘴裏,強迫他呼吸。這樣,即使到處都是食物,囚犯也無法進食,直到餓死。描述:許多囚犯被餓死。

第六,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種刑罰在古埃及就有,並在地中海沿岸和中東國家廣泛使用。壹般來說,是用來懲罰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如奴隸、乞丐等。釘死有時被用來羞辱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

七,活埋

活埋壹般用於大屠殺。中國戰國時期,秦國大將田雷活埋了趙國40萬士兵,秦始皇坑儒的行徑只是小巫見大巫。描述:日本的水刑——起初人們幾乎不能把頭伸出水面,但後來...

八、木樁刑

對於這種懲罰,19世紀的百科全書將其定義為“將人類的殘忍帶到極致的造物之壹”。行刑方法是將木樁插入犯人體內,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讓他自生自滅。1958,伊拉克國王的叔叔因同性戀被押樁。

九、活剝

脫皮就是脫皮,可以是部分脫皮,也可以是完全脫皮。在古印度,活剝又叫“小火除細毛”,就是用火把燒皮,把屍體烤到三分熟。此時,完全附著在身體上的活肉的皮膚被分離。然後“無視犯人的哭喊,徹底剝了他的皮...他的肌肉完全暴露在外,血管清晰地暴露在外,可以看到他的內臟在跳動,燈光照在他的胸部,他的肌肉纖維在發光”。

X.分割

懲罰就是簡單地砍掉四肢。但是經過壹段時間的發展,

拷問者認為“單純”對犯人來說太廉價了,所以花樣繁多。

波斯人別出心裁的做法是先砍掉手指,再砍掉腳趾,再砍掉手、胳膊、腳踝、腿、耳朵和鼻子...

中國人的玩法是四肢截肢後用金瘡藥止血,用布包紮傷口,放入大甕中,放入廁所。這個囚犯將在死前遭受很長壹段時間的痛苦。漢代以後,肢解之刑被淩遲之刑所取代。也許在劊子手看來,淩遲的懲罰更加痛苦和微妙...

時至今日,仍有壹些國家規定對小偷可以使用截肢術。巴基斯坦的法典規定:“第壹個小偷將被從腕關節處砍掉右手;第二次違反者將被砍斷左腳。”但幾乎沒有這種刑罰剝奪犯人生命的案例。

亞洲和中東的少數民族尤其喜歡這種刑罰。這種懲罰的關鍵是將人體打散直至死亡。

十壹、殘害的刑罰

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與西方人愛玩機械密切相關。囚犯赤裸的身體被用釘子固定在壹個大輪盤上。通過搖動手柄,輪盤可以繞軸旋轉。輪盤每轉壹次,固定在地上的鐵刺就會切下壹塊肉,轉十幾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撕成碎片了。描述:解剖刑——從聲帶到乳房壹塊壹塊的切開,類似於中國的淩遲。

十二、碾過處罰

碾壓刑大致可分為三類:壹類是用固定重量碾壓致死;二是把犯人放在中間,兩邊同時發力並逐漸增加重量;三是用優勢碾壓或撕扯東西。在羅馬和埃及,囚犯經常被放在尖刺上,然後用巨石碾過,所以囚犯沒有活命的機會。圖為棍棒刑。

十三,按下杠鈴

德國人用壹個很重的木拼盤,用馬來回拖著,直到犯人變成壹塊血淋淋的醬。在波斯,囚犯被塞進用來榨葡萄和橄欖的榨汁機裏,這樣對待的囚犯沒有形狀。

十四。在火刑柱上燃燒

用火燒人是最原始最野蠻的做法,古代東西方都講。

十五、烤刑和烤刑

這兩種刑罰都是常用的行刑方式,與火刑的區別在於,犯人必須用“小火”對待。把火力控制在壹定範圍內的目的是讓犯人在清醒時死去。

十六。看到了懲罰

這是壹種特殊的分解者,是鋸子。據說東方人喜歡橫鋸,西方人愛直鋸。基督教傳入日本後,日本人也熱衷於拉鋸。他們過去從頭頂鋸,而西方拷問者則相反,從兩腿之間的腹股溝鋸。後果是最可怕的,因為犯人在割到肚臍之前都很清醒。為了延長痛苦的過程,囚犯們經常被允許低著頭,這樣他們的大腦可以得到足夠的氧氣,他們可以避免因失血過多而死亡。《電鋸驚魂》歷史上最後壹部“傑作”是由某個患有躁狂癥的蓋世太保完成的。他們有各種類型的鋼鋸。在他們手裏,人變成了壹棵樹,可以為所欲為,可以砍任何想砍的部分。描述:鋸刑,16世紀德國常見的壹種酷刑,在到達關鍵點之前是絕對清醒的。

十七、箭刑和貫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壹感覺是什麽?說她是幹什麽用的,妳大概會倒吸壹口氣。這就是紐倫堡著名的“鐵處女”。她是壹個可以開合的容器,裏面布滿了鋒利的指甲。只要把人放進去,隨著她的關閉,那將是地獄的風景。

十八、毒藥。

從很早的時候開始,服毒致死就是行刑方式之壹。

據記載,本案中的早期投毒是對哲學家蘇格拉底的處決。蘇因為得罪了雅典的權貴而被毒死。毒藥壹到,他就問劊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訴我該怎麽做?”後者告訴他喝完毒後不要在房間裏走來走去,因為運動會減緩毒的發作,延長死亡時間。盡量少說話,不然要喝兩倍以上的劑量。據說是蘇家收的。當時在希臘,歐洲常見的從鐵杉中提取的鐵杉,多被用作毒藥。

在古代中國,毒藥是從動物、昆蟲、礦物和植物中提取的。好像和西方比起來,毒死人的方式很多。

現代社會為了有效性和人性化,又開始使用老祖宗的方法。毒氣室和安樂死註射似乎是壹種延續。

圖為蘇格拉底之死。

十九。吊著吊著

它不同於絞刑。方法是把犯人的雙手割在背後,然後用繩子綁住他的手腕,擡到行刑架的頂端。然後,他突然松開繩子,讓它落下,停在離地面只有幾十厘米的地方。囚犯的手臂會在停止落地的沖擊下脫臼。

按重量吊就更殘忍了。有記載說,如果將60多公斤的重物綁在受害者的腿上進行懲罰,甚至他的腿也會脫臼。如果超過100 kg,全身的骨頭都會在沖力的作用下斷裂,即使肚皮張開,內臟溢出也並不少見。

19世紀中葉,中國清政府曾經對天主教傳教士處以絞刑,這是壹種被廣泛使用的法定刑罰形式。

二十、鞭笞和棍刑

鞭打存在於歷史的各個時期。新加坡是第壹個現代社會文明程度高,鞭刑嚴厲的國家。

二十壹、車輪處罰

這是把壹個人綁在輪子上打死的懲罰。

二十二、執行

是中國的“肢解”,這種刑罰的特別之處在於犯人的四肢同時受到“力”的作用...

二十三、勒死

絞殺就是絞殺,和吊死壹樣讓人窒息。但它並不主要取決於犯人自身的重量,而是通過某種外力作用於頸部而死亡。絞殺在亞洲和歐洲很多民族都有使用,但歐洲有些地方有規定,處女是不允許被絞殺的,所以劊子手必須讓處女失去童貞,才能在犯人脖子上套繩子或其他刑具。

二十四。勒死

勒殺不是絞刑。和絞殺原理很像,可以說是人工死刑的機械化。

最初的勒死是讓犯人坐在壹個平臺上,雙手綁在腹部前,背部靠在壹根垂直的木樁上。劊子手把壹根麻繩放在木樁的孔裏,編成壹個環套住犯人的脖子,然後把麻繩的兩端綁在木樁的另壹端,從裏面插壹根棍子。當棍子轉動時,環收緊來勒死囚犯。這種方法根本不傷頸動脈,只是讓人慢慢窒息。

後來出現了金屬制成的絞殺機,用鐵環代替絞索,可旋轉的螺絲使鐵環更容易收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