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讀音:zhēng。組詞:爭奪、戰爭、爭執、爭論。
爭寵、內爭、較爭、爭席、爭語、爭奮、爭奇鬥艷、爭前恐後、龍爭虎鬥、力爭上遊、百家爭鳴。爭鬥、爭執、爭辯、競爭、爭先恐後、鷸蚌相爭。
爭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兩手爭奪壹物,本義即爭奪。到後來又引申為爭辯,將用手爭奪變為用嘴爭辯。又引申為力求獲得或達到。又引申為競爭。
基本解釋:
1、因意見不壹致而相互辯詰?~論。是非之~。
2、力求獲得或達到?為祖國~光。力~上遊。
3、競爭;爭奪?~先恐後。只~朝夕。
4、疑問代詞。怎麽;如何(見於早期白話)?~奈。
康熙字典:
巳集中爪部 爭·康熙筆畫:8,部外筆畫:4
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並音箏。《說文》:引也。從。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迸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爭,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