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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娥冤》中“卓文君當壚滌器”這個典故是什麽?

卓文君,西漢臨邛(今四川邛崍)人,是臨邛富戶卓王孫的女兒,她長相美麗,通曉音律,擅長鼓琴。

有壹天,卓王孫大宴賓客,請來了當地縣令和司馬相如。司馬相如,字長卿,蜀郡成都人,是個著名辭賦家。他久慕卓文君的才貌,因而在酒席上故意彈了壹首《鳳求凰》,以此來吸引卓文君。當時卓文君聽見琴聲,從戶外偷看司馬相如,見他長得雍容閑雅,頓時產生好感。結果,在這天夜裏,卓文君從家中偷跑出來,投入了司馬相如的懷抱。不料司馬相如家中空徒四壁,壹貧如洗。

卓王孫聽說後,大為憤怒,說:“養了這樣的女兒,我不想殺她,但不會給她壹分錢。”司馬相如和卓文君因此感到在成都無法生活下去,便夫妻雙雙回到了臨邛。在臨邛,司馬相如把自己的車馬全賣了,將換來的錢開了壹間酒鋪,叫卓文君在櫃臺上賣酒,而他自己整日穿著無襠套褲,與打雜工壹起洗酒具。

此事被卓王孫知道了,感到極大的恥辱,於是他謝絕賓客,閉門不出。後來,卓王孫的弟弟勸說:“如今文君已下嫁於司馬相如,而司馬相如又是個人才,何苦如此來羞辱他們呢?”卓王孫聽了,才不得已給了文君奴仆百人,錢百萬,以及衣被等陪嫁之物。

有了錢財後,相如、文君又回到了成都,置田買屋,成了當地的富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