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的讀音為shí和zhì。
識:shí ㄕˊ,zhì ㄓˋ。偏旁“言”簡化為“訁”。偏旁“戠”簡化為“只”。依據古人書法省筆簡化。從訁、從只。只言便知是識之範式。本義:知道,認得,能辨別。
繁體字“識”:《說文解字》:“常也。壹曰知也。從言、戠聲。”。具有象征標誌的戈是戠之範式。言、戠兩範式疊加。知象征標誌而能分辨說出是“識”之範式。
識:shí ㄕˊ。本義:知道,認得,能辨別。如:《詩·大雅·瞻卬》:“君子是識。”。又如:識辨、識破、識相(xiàng)、識途老馬。衍義:引申指“所知道的道理”。如:知識、常識。衍義:引申指“辨別是非的能力”。如:見識、遠見卓識。衍義:又用作姓。
識:zhì ㄓˋ。衍義:引申指“記住”。如:博聞強識。衍義:引申指“標誌,記號”。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音式。《說文》常也。壹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
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劄聘於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誌》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
又姓。見《姓纂》。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誌。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