畀,讀作bì,義為基,丌亦聲。
田本義指農田。“丌”意為“基礎”、“支架”。“田”與“丌”聯合起來表示“把田地支起來”。我們知道田地是支不起來的,因此這只是形容準備把這塊田地分給人們,本義:準備把田地分給人們。
說文:“畀,相付之約在閣上也。”象形字,象壹束紡織物(約),放在壹個托盤(閣)上面;君主古代賜予臣仆物品采取的方式。因此得出語義為與也、予也。讀音必至切。
歷史背景
畀最早見於《書·洪範》:“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又《多士》:惟天不畀,允罔固亂。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為,惟天明畏。又如詩·小雅·巷伯: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秦漢以後,至到明清的古籍裏面,畀仍有使用,不過是以古文語詞面貌出現,再也不是口語的反映。不過從上引例,就可以知道粵語口語中的畀的來源是非常古老。如今很多人甚至雜誌中寫作俾或比,均屬錯誤,俾與畀是有區別的。
俾字嘅意思系使(達到某種效果),例如“俾便考查”、“俾眾周知”、“俾有所悟”。俾作名詞用時,本義系門役。《說文》:門侍人。職務之卑也。《釋言》:俾,職也。俾為門侍人。書·堯典:有能俾。《書·君》:罔不率俾。
俾作動詞用時,解作“使,把”,相當於英語中嘅make。《說文》:門侍人。職務之卑也。亦義為使,如俾眾周知。乙本作卑,通行本作譬。
詩·小雅·天保:俾爾單厚。《詩·邶風·日月》:俾也可忘。《道德經》道篇第32章《知止》:俾道之在天下也,猶小浴之與江海也。《左傳·成公十三年》: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聊齋誌異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清·方苞《獄中雜記》:茍入獄,不問罪之有無……俾困苦不堪。
俾解作“把”嘅時候,通常都會用於“俾夜作晝”(將夜晚當作白天,形容夜以繼日噉工作),或者俾晝作夜(將白晝當成夜晚,形容不分晝夜噉尋歡作樂)。
俾喺《康熙字典》裏面系噉樣解釋嘅:子集中人字部俾;唐韻:幷弭切韻會補弭切,?音髀。說文:益也。壹曰俾,門侍人。爾雅·釋詁:俾,使也。書·大禹謨:俾予從欲以治。詩·魯頌:俾爾昌而熾。
俾常用嘅詞組有“俾倪”,意思有兩個。第壹個系指城墻上齒狀嘅矮墻:俾倪廣三尺,高二尺五寸。出自《墨子·備城門》)另壹個系斜視,帶有厭惡或輕蔑嘅意思:俾倪故久立,與其客語。出自史記·魏公子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