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字的筆順:橫折,橫,撇,捺。
尺(讀chǐ、chě),現代漢語規範壹級字。此字最早字形是甲骨文。本義是長度單位,後引申為量長度的工具,即尺子;還引申為形狀像尺的東西,如鎮尺。
《說文》及段玉裁《說文解字》註等諸家認為尺是會意字,從“屍”從“乙”會意,“屍”像人臥的形象,“乙”是個標識,周制寸、咫、尺、仞、尋、常諸度,皆以人之體為法。
還有的人認為“尺”是指事字。在甲骨文中,長彎豎表示整個手臂,中間的壹點是指示符號,表示手臂的彎曲處,即曲肘部。整個字形,表示從手掌邊緣到曲肘部的長度,這個長度即壹尺。
在金文中,“尺”像壹個彎著腰的人形,下邊的壹點是指事符號,表示從腳踝到膝蓋的長度約為壹尺。經過隸變後,楷書寫作尺。“尺”的本義為長度單位,引申為量長度的工具,即尺子。“尺”又引申為形狀像尺的東西,如鎮尺。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並昌石切。音赤。
《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為寸口,十寸為尺,規矩事也。從屍、從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以人體為法。
《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
《前漢·律歷誌》: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壹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
《蔡邕·獨斷》:夏十寸為尺,殷九寸為尺,周八寸為尺。
《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