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把楷書多筆畫結構,簡化成最簡便的少筆畫結構。如“言”旁,楷書七筆才能完成,草書簡化為壹筆寫完。又如“帰”字,楷書為18筆,草書三筆即可,如此等等。因此,字的形體和結構都因草化而完全改變了原來的面貌。把多筆畫的符號變成少筆畫的符號。
第二類,把楷書重復的同類筆畫損省,如“麗”“辛”字。
第三類,雖然沒有把楷書筆畫減少,但通過筆畫之間的連帶變形,以便於筆鋒運行。如“戒”字的草寫。
草書筆鋒運行的方向,要根據筆畫的去向隨時轉換,使筆鋒和筆畫去向壹致,始終保持同壹方向,環轉時才能做到中鋒藏鋒用筆,線條才能圓渾流暢,筋骨俱備。
草書隨筆畫減少,寫法簡便,但書寫要求規範得法,不能隨意杜撰。有許多字差別極微妙,如壹不留心就會差之毫厘,失之千裏,寫成別的字。
草書的同壹字,可能有多種寫法,如“頓”“墨”等字,在學習時都應掌握。這樣,在壹幅作品中碰到幾個相同的字時寫法就有變化,減少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