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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網友壹早已表明自己曾是基督徒,但基督徒還要不斷質疑?

寄件者:a7day6night ( 博士級 3 級 )擅長領域:其他 | 知識產權日 期:2012-02-17 16:03:14主 旨:Re: 請提供資料>>天主教上下都視自己為正義,別人作是不義, 事實不義的人是自己。 正如本人曾說,並不是信徒喜歡屈人有罪,事實上, 人人也都是不義的人,有犯罪的傾向, 因為不論是誰都總有犯錯的時候,根本沒有人配稱自己為義人。 >>行不義的人會否上天國? 若根據教導,他若回轉就可以上天國。 耶穌在世上時都被世人說是與罪人壹起, 原因就是因為耶穌要救的是罪人。葉繼歡亦回轉向神, 他可能不會獲世人原諒他,但他的回轉卻可令他在神面前得救。 >>神叫人要砍殺異教徒並丟在火裏,妳又有否跟住做? 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神叫人要砍殺異教徒並丟在火裏",這話是錯解了聖經所致。 在舊約時期,神叫人去攻擊的都是長年累月處於罪行之中的民族。 而那些攻擊是神的審判,若不是有神在,那些人是不可能得勝的( 因為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遠比迦南人少),而每次神審判他們的罪時, 神都給了人300-400多年的時間去歡容他們, 希望他們在這些年月去回轉悔改。 而有些城市因為聽見了神而回轉也因此沒有被滅( 約拿書的尼尼微城因城中的人回轉神因此收回審判)。 而且,聖經不是有這樣壹句嗎: 羅 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 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聖經並沒有給人去行審判的權力,而且, 神並沒有叫人行私刑殺死異教徒,反而叫人用慈愛去感動他們回轉: 羅 12:14逼迫妳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羅 12: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羅 12:16要彼此同心;不要誌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 不要自以為聰明。 羅 12: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羅 12: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羅 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 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 12:20所以,「妳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 因為妳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羅 12:21妳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而丟在火裏的意思不是指異教徒要被燒掉, 反而是指著信他的人而說:我們若不長久在他的恩慈裏, 結出神聖生命的果子,就會被砍下來,丟在火裏(羅十壹22; 約十五26;太三10)。 而那火,當然是指地獄的火。 個人意見:冥頑不靈,壹派胡言,妖言惑眾,中毒極深,病入膏肓,無藥可治,早登極樂,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