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ictus》這首詩的作者是 威廉·埃內斯特·亨利。
威廉·埃內斯特·亨利(William Ernest Henley, 1849-1903),維多利亞時代(19世紀)的英國詩人。詩人自幼體弱多病,患有肺結核癥,他壹只腳被截肢,為了保住另壹只腳,他壹生都奮力與病魔抗爭,不向命運屈服。
是家中長子,有四個弟弟和壹個妹妹。其父威廉是書商和文具商,死於1868年。其母為瑪麗·摩根(Mary Morgan),是詩人約瑟夫·沃頓(Joseph Wharton)的親戚。
1861年至1867年間,亨利在格洛斯特的“Crypt School”讀書,當時曼島的壹名詩人托馬斯·愛德華·布朗(Thomas Edward Brown,1830 – 1897)任該校校長,對亨利的文學天賦頗為贊賞,他們二人終生保持著友誼。
布朗逝世時,亨利為他在當時壹份叫做《New Review》的報刊上撰寫了訃聞。
亨利自12歲起就患有骨結核,1868年至1869年的某壹天不得不截去左腿以防止病情擴散。他的疾病使得他沒有辦法繼續學業,因為在1867年前往倫敦擔任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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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征服
威廉·埃內斯特·亨利(1849 – 1903)
夜幕中我獨自仿徨,
無邊的狂野壹片幽鳴。
感謝萬能的上蒼,
賜給我倔強的心靈。
任憑惡浪沖破堤壩,
絕不畏縮,絕不哭泣。
任憑命運百般作弄,
血可流,頭不可低。
在這充滿悲憤的土地,
恐怖幽靈步步已趨,
縱使陰霾常年聚集,
始終無法令我畏懼。
且不管旅途是否順暢平穩,
不管承受多麽深重的創傷,
我是我命運的主人,
我是我靈魂的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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