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用我的名字,後面跟著妳的姓。
在古代,據說壹個已婚男人跟隨他的丈夫。例如,的壹個女人嫁給了壹個叫趙的男人,而的壹個女人婚後被稱為趙。壹百年後她與丈夫合葬後,仍刻有趙字樣。所以我才說,以我的名義,我就隨妳的姓。
這是壹個古老的稱謂原則,說的是:妻冠夫姓,女隨夫姓。女隨夫姓,即妻子放棄自己的姓,改隨夫姓。
嚴格來說,中國沒有這種習俗,但中國古代有“女方冠夫姓”的現象,即妻子保留自己的姓,但在自己的姓之前冠夫姓。這種現象既不同於西方的“女人隨夫姓”,也不是壹種普遍的習俗。
現代社會,這句話常用在求婚中,表達對對方的愛。以我的姓為妳的名,說明男方想娶女方;把妳的姓冠在我的名下意味著女方願意嫁給男方。
這句話還有壹種說法,叫做:
以我的名義,冠上妳的名字。意思是,在我的表格裏,在妳的名字前。這兩個表達的基本意思是壹樣的。
“女隨夫姓”的社會基礎是封建家庭制度,符合所謂“在家聽父、嫁夫、死子”的“三從”倫理觀念。
“女隨夫姓”既摒棄了構詞法中體現“三從”倫理的“從”字,又肯定了辛亥革命特別是國民革命以來婦女解放個性努力的壹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