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觀、群、怨"說是孔子在《論語·陽貨》裏裏提出來的,文中說:"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用現代的話簡單地說.興,就是說詩歌有感發人的精神的作用,可以引起人的聯想;觀,就是說詩歌可以起到觀察社會現實的作用,能看到世風的盛衰得失;群,就是說詩歌可以使人們交流感情,達到和諧,起到團結人的作用;怨,就是說詩歌可以幹預現實,批判黑暗的社會和不良的政治.孔子的"興、觀、群、怨"說對後世影響極大,成為後世文學批評的壹個標準,影響了我國文學中現實主義傳統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