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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七言詩、五言詩詩?
律詩每首有四聯(即八句),每句五個字的是五言律詩,簡稱「五律」;每句七個字的是七言律詩,簡稱「七律」。律詩的第壹、二句稱為「首聯」,三、四句稱為「頷聯」,五、六句為「頸聯」,七、八句為「尾聨」。「頷聯」和「頸聯」必須對偶;第二、四、六、八句最後的壹個字必須同韻。近體詩又名今體詩,為唐代新興的詩體,因與古體有別而得名。近體詩分為絕句、律詩二種,四句為絕句,八句為律詩。絕句及律詩又有五言、七言之分。五言絕句自漢魏五言古詩來。七言絕句由南北朝樂(歌行)小詩演變而來
什麽是格律詩?
格律詩是在字數、韻腳、聲調、對仗各方面都有許多講究的詩。它規定詩有定句,句有定字,字講平仄,嚴格壓韻,而且律詩的中兩聯要對仗等。它是根據漢語壹字壹音,音講聲調的特點和詩歌對音樂美、形式美、精煉美的特殊要求而產生的,所以具有相當強的生命力而流轉不息。
格律詩對聲律的要求極為嚴格。聲律包括壓韻和平仄,其中又以平仄最重要。
這裏,我們簡單地說壹下格律詩的創作規則。關於格律詩的創作,王永義先生編了個歌謠,可供參考:
格律不難記,二四六分明。首句仄平仄,或為平仄平。
上下句要對,鄰句粘即成。四字防孤平,末防三連同。
七絕重壹遍,七律也就成。雙末押平韻,單末多仄聲。
七言去兩字,五言不費功。起收式怎知?首句二末定。
大體意思是:近體詩的格律不難記住,每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壹定要符合。第壹句的第二四六字應該是仄平仄,或者是平仄平。上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與下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要對立,鄰句,就是第壹聯的末句和第二聯的首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要相同。七言第四個字壹定要防止出現孤平,它自己是平音而左鄰右舍都是仄音就叫孤平,每句末三個字應防止全平或全仄。確定了絕句格律的步驟,再重復壹遍就成了律詩的格律。律詩雙句末壹字都是平聲,押壹個韻,單句末壹字多數是仄聲。七言詩的格律去掉前面兩個字,註意,此時第四字應為第二字,就成了五言詩的格律了。壹首格律詩是平起還是仄起,是平收還是仄收,都要看第壹句第二字和該句末壹字。
平仄
知道了什麽是四聲,平仄就好懂了。平仄是詩詞格律的壹個術語:詩人們
把四聲分為平仄兩大類,平就是平聲,仄就是上去入三聲。仄,按字義解釋,
就是不平的意思。
憑什麽來分平仄兩大類呢?因為平聲是沒有升降的,較長的,而其他三聲
是有升降的(入聲也可能是微升或微降),較短的,這樣,它們就形成了兩大
類型。如果讓這兩類聲調在詩詞中交錯著,那就能使聲調多樣化,而不至於單
調。古人所謂“聲調鏗鏘”,雖然有許多講究,但是平仄諧和是其中的壹個重
要因素。
這是律詩中最重要的因素。律詩的平仄規則,壹直應用到後代的詞
曲。我們講詩詞的格律,主要就是講平仄。
五律的平仄:
五言的平仄只有四個類型,而這四個類型可以構成兩聯。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由這兩聯的錯綜變化,可以構成五律的四種平仄格式。其實只有兩種基本
格式,其余兩種不過是在基本格式的基礎上稍有變化罷了。
⑴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 平 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 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字外加括號表示可平可仄。)
七律的平仄:
七律是五律的擴展,擴展的辦法是在五字句的上面加壹個兩字的頭。仄上
加平,平上加仄。試看下面的對照表:
⑴平仄腳
五言仄起仄收 ○○仄仄平平仄
七言平起仄收 平平仄仄平平仄
⑵仄平腳
五言平起平收 ○○平平仄仄平
七言仄起平收 仄仄平平仄仄平
⑶仄仄腳
五言平起仄收 ○○平平平仄仄
七言仄起仄收 仄仄平平平仄仄
⑷平平腳
五言仄起平收 ○○仄仄仄平平
七言平起平收 平平仄仄仄平平
因此,七律的平仄也只有四個類型,這四個類型也可以構成兩聯,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由這兩聯的平仄錯綜變化,可以構成七律的四種平仄格式。其實只有兩種
基本格式,其余兩種不過在基本格式的基礎上稍有變化罷了。
⑴仄起式
(仄)仄 平 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 平 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 平 平仄仄平。
粘對
律詩的平仄有“粘對”的規則。
對,就是平對仄,仄對平。也就是上文所說的:在對句中,平仄是對立的。
五律的“對”,只有兩副對聯的形式,即:
⑴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⑵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對”,也只有兩副對聯的形式,即:
⑴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⑵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用韻,則首聯的平仄就不是完全對立的。由於韻腳的限制,也只
能這樣辦。這樣,五律的首聯成為:
⑴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⑵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首聯成為:
⑴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者是:
⑵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後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聯對句第二字相
壹致。具體說來,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
第六句相粘。可見粘的規則的很嚴格的。
粘對的作用,是使聲調多樣化。如果不“對”,上下兩句的平仄就雷同了;
如果不“粘”,前後兩聯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對的道理,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長律的平仄。不管長律有多長,也
不過是依照粘對的規則來安排平仄。
違反了粘的規則,叫做失粘;違反了對的規則,叫做失對。在王維等人
的律詩中,由於律詩尚未定型化,還有壹些不粘的律詩。
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詩(包括長律、律絕)的大忌,所以詩人們在寫律詩的時候,註
意避免孤平。在詞曲中用到同類的句子的時候,也註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壹字必須用平聲;如果用了仄聲字,
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壹個平聲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擴展,
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也叫犯孤平。
犯孤平指的是平腳的句子;仄腳的句子即使只有壹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
在唐人的律詩中,絕對沒有孤平的句子。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五言第壹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仄聲。
特定的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可以使用另壹個格式,就是“平平仄
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也
可以使用另壹個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格式的特點是:五言第
三四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七言第五六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註意:在這種情
況下,五言第壹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平聲,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這種格式在唐宋的律詩中是很常見的,
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詩中如果多用拗句,就變成了古風
式的律詩。上文所敘述的那種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
平仄平仄”)也可以認為拗句之壹種,得是,它被常用到那樣的程度,自然就
跟壹般拗句不同了。現在再談幾種拗句:它在律詩中也是相當常見的,但是前
面壹字用拗,後面還必須用“救”。所謂“救”,就是補償。壹般說來,前面
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必須(或經常)在適當的位置補上壹個平聲。
下面的三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
⑴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壹字用了仄聲,第三字補償壹個平聲,
以免犯孤平。這樣就變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
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
⑵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聲(或三四兩字都用了仄
聲),就在對句的第三字改用平聲來補償。這樣就成為“(仄)仄(平)仄仄,
(平)平平仄平。”七言則成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
平”。這是對句相救。
⑶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沒有用仄聲,只是第三字用了仄
聲。七言則是第五字用了仄聲。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⑴⑵的嚴格性稍有
不同。
詩人們在運用⑴的同時,常常在出句用⑵或⑶。這樣即構成本句自救,又
構成對句相救。
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關於律詩的平仄,有這樣壹個口訣:“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這是指七律(包括七絕)來說的。意思是說,第壹、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
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至於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
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詩來說,那就應該是“壹三不論,二四分明。”
這個口訣對於初學律詩的人是有用的,因為它是簡單明了的。但是,它分
析問題是不全面的,因為容易引起誤解。這個影響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
就不能不予以適當的批評。
先說“壹三五不論”這句話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
中,第三字不能不論,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
論,否則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壹字也不能
不論;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論。
以上講的是五言第壹字、七言第三字在壹定情況下不能不論。至於五言第三字,
七言第五字,在壹般情況下,更是以“論”為原則了。
總之,七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三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兩個字不論。
五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兩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中能有壹個字不論。“壹三五
不論”的話是不對的。
再說“二四六分明”這句話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對的,
七言第二、四兩字“分明”是對的,至於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壹定
“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五言)來看,第四字並不壹定“分明”;
又依“仄仄平平仄平仄”來看,第六字並不壹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
這個格式也可以換成“仄仄(平)仄仄”,只須在對句第三字補償壹個平聲就是
了。七言由類推。“二四六分明”的話也不是完全正確的。
詩詞的對仗
詞的分類是對仗的基礎。古代詩人們在應用對仗時,所分的詞類,和今
天語法上所分的詞類大同小異,不過當時詩人們並沒有給它們起壹些語法上的
術語罷了。依照律詩的對仗概括起來,詞大約可以分為以下九類:
⒈名詞 ⒉形容詞 ⒊數詞(數目詞) ⒋顏色詞
⒌方位詞 ⒍動詞 ⒎副詞 ⒏虛詞 ⒐代詞
同類的詞相對為對仗。我們應該特別註意四點:⒈數目自成壹類,“孤”“半”
等字也算數目。⒉顏色自成壹類。⒊方位自成壹類,主要是“東”“西”“南”
“北”等字。這三類詞很少跟別的詞相對。⒋不及物動詞常常跟形容詞相對。
連錦字只能跟連錦字相對。連錦字當中又再分為名詞連錦詞(鴛鴦、鸚鵡
等)、形容詞連錦字(逶迤、磅礴等)、動詞連錦字(躊躇、踴躍等)。不同
詞性的連錦字壹般還是不能相對的。
專有名詞只能與專有名詞相對,最好是人名對人名,地名對地名。
名詞還可以細分為以下壹些小類:
⒈天文 ⒉時令 ⒊地理 ⒋宮室 ⒌服飾 ⒍器用
⒎植物 ⒏動物 ⒐人倫 ⒑人事 ⒒形體
為了說明的便利,古人把律詩的第壹二兩句叫做首聯,第三四兩句叫做頷
聯,第五六兩句叫做頸聯,第七八兩句叫做尾聯。
對仗壹般用在頷聯和頸聯,即第三四句和第五六句
首聯的對仗是可用可不用的。首聯用了對仗,並不因此減少中兩聯的對仗。
凡是首聯用對仗的律詩,實際上常常是用了總***三聯的對仗。
五律首聯用對仗的較多,七律首聯用對仗的較少。主要原因是五律首句不
入韻的較多,七律首句不入韻的較少。但是,這個原因不是絕對的;在首句入
韻的情況下,首聯用對仗還是可能的。
尾聯壹般是不用對仗的。到了尾聯,壹首詩要結束了,對仗是不大適宜於
作結束語的。
但是,也有少數的例外。
押韻八戒
詩之有韻,猶屋之有柱;柱不穩,則屋必傾圮。韻不穩,則詩必惡劣。故押韻之所當戒者,初學亦不可不知,茲試分述於下:
壹戒湊韻,俗稱掛韻腳。
謂所押之韻,與全句意義不相貫串,而勉強湊合也。如唐詩“黃河入海流”句,若易“流”字為“浮”字,便為湊韻,初學最易犯此,所當切戒。
二戒落韻
落韻者,出韻之謂也。如壹首詩中通體全押壹東韻,而壹字忽押二冬韻,壹東與二冬雖古韻可通,然用諸古體時則可,用諸今體詩,即為落韻,學者宜慎之。
三戒重韻
壹字兩義而並押之,謂之重韻。
如耳為五官之壹,又為語助辭;幹為幹涉之義,又可作幹戈解。壹詩中兩義同押,前人間亦有之,但初學終以不犯為是。
四戒倒韻
倒韻者,將二字顛倒以就韻之謂也。如古詩“新書置後前”句,易前後為“後前”,即所謂倒韻也。然此二字於詞義尚無礙,不妨倒用。若強山林樹木等不可倒用之字而倒用之,便覺不通矣。
五戒啞韻
作詩當擇聲音響亮之韻押之,自然音調高超。若用啞韻則非但詞句不挺,即全詩亦因之萎弱矣。
六戒僻韻
僻韻又名險韻,如壹先韻之*字,訓輕舉。二蕭韻之釗字,訓遠;單字只義,用之易近湊合。但有二字三字之古典,與題適相切合音,則亦不妨押之。
七戒同義這韻
韻中有數字同義者。
八戒字同義異韻
字有實字虛用者,亦有虛字實用者。如壹東韻之風字,不當作諷刺之風字押;四支韻之思字,不當作意思之思字押。若誤用則便有出韻失黏等弊。初學最宜審慎。